“你看,这就是新种出的棉花。”
天子让宫人抬了几个麻袋上来,小心的打开,倒出里面洁白且柔软至极的棉花,抓了一把在手里。
里面的棉花籽已经去过了,触手温软而丝滑。
他招呼许玥过来,可以看见皇帝已经不复年轻的脸上好似镀上了一层微光,眉眼、轮廓都变得神采飞扬。
从中依稀可以窥见,那个可以在边关渴饮雪水,饿餐野兽,也能如飓风一般当机立断回到京城稳定朝纲的天之骄子风采。
年华留不住,然壮志依旧凌云。
许玥扬起了一抹笑,认真的听陛下欢喜的诉说:
“……只收了三分地,棉花就装了好几袋子,称了一下起码有一百二十斤。”
三分地就收了一百二十斤,一亩地起码能收四百斤棉花。
节省一点,只要一斤半棉花,就足够做一件极暖和的棉袄,让一个成年人无惧寒冬,没有冻死之忧。
天子也在计算,越急越算的不好,也就不为难自己了,转身看向许爱卿,下一瞬就得到了答案:
“陛下容禀,一亩地的棉花出产足以让二百六十个人穿上棉衣!”
咕咚。
天子咽下了一口口水。
…………
推行棉花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那日,天子让宫人将一半棉花做成简单的冬衣,外面的料子就是最便宜的麻布,中间塞进棉花,鼓鼓囊囊的。
百姓贫困的时候,也会用芦苇、干草等塞进衣服里保暖,颇有相似之处。
一半棉花留了下来。
当然,他忘不了此事的大功臣,赏了金银锦缎、茶叶、摆设等东西,最得许玥喜爱的是进贡的蜜橘,一个个有成年男子拳头一般大。
圆滚滚、金灿灿,皮薄肉厚。
许玥谢恩的语气不免带上了些许雀跃,天子哈哈一笑,摆手:
“这些小玩意儿不算什么,怎能酬你之功一二,等在朝上正式把棉花摆出来,许爱卿稍待一待。”
明白了,大好处还在后面。
年少的起居郎微含笑,对她的陛下道:
“微臣一向最有耐心。”
棉花种了出来只是第一步,还要实验什么地方适合种植,需要向百姓推广棉花这种不太常见的作物。
除此之外,棉花如何纺织,如何减少成本等等,都是一项大工程。
她能做的已经做完,剩下的自然要交给朝中其他大臣——也是分一杯羹的意思,总不能自己吃肉,汤也不给人剩吧。
翌日早朝。
刚吵完一架,大家默认要中场休息一会儿,天子就放了一个大招!
什么?
亩产四百多斤的棉花,一斤棉塞进麻布里就可以保暖如皮毛裘衣一般。
这好棉花还更容易织成棉布?
在这朝上的都是人精,稍微一思考,就明白这种棉花的出现,会带给大周多大的好处。
衣食住行,是人生存的四大事。
关于衣这一部分,在夏日还好,大不了不穿嘛,还刚好凉快了呢。
可冬衣却是省不下来的,除了几个几乎没有冬天的地方,没人敢不穿衣服,且相反,他们找能找到的所有衣服穿在身上用来御寒。
冬衣很贵,在一个普通百姓家这是宝贵的财产,往往只有一套,谁穿了出去,剩下的人就只好呆在被子里不出门。
过了冬天,家里要是没钱了,就把冬衣典当了换一些铜钱度日。
典当行也承认冬衣的价值,会收。
到了冬天,有钱了就把冬衣再赎回来,没钱就只能挨冻了,可见冬衣的重要性。
望着蓬松的棉花堆,和一件件鼓鼓囊囊的麻布冬衣,聪明人的眼中已经闪起了亮光,激动万分。
这个功业若是落到自己手上……千古留名也未可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