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49年10月建立新中国后,李胜国名副其实的成了广田县的一把手,他紧紧跟随新中国的脚步,努力建设发展广田县。
他和广田县原来的县长郭明怀经过几次商讨,最终决定依据县城的周边地貌和需求,由政府出资开办了小型的水果罐头厂和坚果炒制厂。
因为周边多是山林地段且雨水充足,所以在50年春季到来的时候,李胜国就委派多人在农科院,其他地界的果园购买了大量的果树苗,辛苦的运回来种植在周围的村子周围,由村民们精心伺候,几年过去,这些存活下来的果树也开始大量挂果,看着今年的水果罐头厂就能转亏为盈。
在50年的人口统计中,李蔓萍一家人的户口就又重新登记到了县城的铺子里,变成了县城户口。
没办法,以前想着可以兼顾县城的铺子和家里少少的耕地,也想着文化大革命时期,农民和工人,军人是最安全的身份,想以农民的身份度过那段时期,谁知实行起来这么困难,只好放弃那不切实际的想法,老实的在县里待着。
谁知道在53年春左右,周边解放区的土地改革基本完成了,无偿获得土地的农民有着极大的生产积极性,但是依然不能满足工业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所以国家领导又发布了《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农村开始了互助合作运动。
李蔓萍家少少的土地完全不符合和其他村民互助合作的要求,就和大伯和小叔家组成了小型的合作团队,勉强也能支应过农忙。
因为去年新政府开始推行各工业企业的公私合营暂行条例,在二伯的动员游说下李家几兄弟无奈的积极响应,将自家的两个铺子从私人所有转变成了和政府共同经营,即是所谓的公私合营。
当然店铺名字也从李家粮铺、李家裁缝铺,变成了国营粮食商店和国营裁缝铺。
现在她爹娘已经不能说是店铺的老板了,成了店铺的帮忙经营,领取固定工资的员工,靠工资养家糊口。
她的父母和大伯也从农民转变成了领工资的工人。
不过她爹李义兴还能每月领取固定的赎买补偿,直到几年后终止。
大伯娘娘家的小工厂在老爷子的干预下也首先响应,李蔓萍私下觉得肯定是大伯透露了什么消息,不然唐家大舅不会愿意的。
唐家大舅从几十号人的小工厂老板,唯一决策人变成了国有小企业主管生产的经理,每月领取工人职位相符的工资,当然也有几年工厂总资产的百分之五的定息。
不过几年后工厂就彻底属于国家公有,与唐家大舅无关了,他也就成了彻底的工人阶级,只能领取工资。
当然他还可以一直在里面继续任职,直到他不愿意做了,甚至还有一个待定的工作名额,这是国家对于这种私有小工厂和平赎买后的补偿之一。
虽然有种种补偿,但是实际上很多人都不愿意,特别是一些靠铺子养家的私人个体户,本来挣得就不多,现在合营利润分薄,养家都困难了。
可惜小胳膊拧不过大腿,从刚开始的自主自愿到后来的半强迫,短短两年间已经全部是公私合营店铺了。
当然也有没有变化的工作,比如医院的医生,比如警察局的警员们。
“爹,娘,我回来了。”
李蔓萍回到裁缝铺子,冲着忙碌的爹娘打了招呼后就去了后院,打了水洗过脸后,她就主动的帮忙。
因为成了国营的商铺,帮人裁剪制作衣服裤子有了固定的价格,所以生意好了很多,有时候会忙不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