咕嘟、咕嘟。
一百毫升,两百毫升……当吸到四百毫升的时候,金知道,自己该停下来了。
可是他受不了。
自从变成吸血鬼以后,连续六年,他都只能吸食冰冷的死掉的血液,那味道,对人类来说,和馊了的牛奶没什么两样。
连续喝了六年馊了的牛奶,终于能吃上一顿满汉全席,他怎么可能只吃一口就停下来?
贪婪!
欲望!
无穷无尽的折磨着他。
快制止我!
快杀了我!
金在心中不住的呐喊,拼命的跟理智对抗着,但尖牙却仍然深深的扎在明元的手臂当中,不可自拔。
等他真的快要吸到一千毫升的时候,明元抬起大手往他脸上一拍,然后猛然往后一推,只听嗤的一声,獠牙翻起血肉,金终于被推开了。
明元抬手点住自己手臂的两处穴道,好笑的看向了金:“刚才还墨迹半天,一副不好意思的模样,真的开吸之后,你一点都不带客气的啊。”
金恋恋不舍的舔了舔嘴唇,成为吸血鬼之后,第一次尝到了真正的鲜血的滋味,果然异常的鲜美,让人陶醉!
他总算知道,那些吸血鬼为什么如此沉迷于吸食人血了。
“怎么,上瘾了?”明元轻吁口气,把袖子放下去道,“如果我能平安救出我的女人,我会找机会再来给你点甜头的。另外,我的血可不是一般的血,这几天你估计会有点难受,但适应适应就好了。适应完之后,你会爱上这种感觉的。”
毕竟,他的鲜血可是饱含着灵气的。
留下这句话,明元便离开了他的房间,径直朝酒吧而去。
聒噪的音乐声,仍然震动的他心脏都有些难受,横穿过酒吧那些醉生梦死的吸血鬼之后,明元终于来到了外面。
那两个黑人壮汉仍然守在那,面无表情的注视着前方。
当明元从旁边走过去的时候,黑人壮汉立即怀疑的看向了他。
他们可不是一般的吸血鬼,比十年内的吸血鬼要敏锐的多,即便明元身上涂抹了红的血液,也放缓了呼吸声,但他们还是第一时间察觉到了明元现在仍是人类。
红,竟然没有下手?
还放他走?
什么意思?
“你去看看。”
“好。”
身后传来那两个黑人壮汉的声音,明元眉头一紧,连忙加快脚步。
如果被他们发现自己有问题,那可就难办了。
他飞快的钻进山洞,按照红带他走的那条路,钻出去之后,便一跃而上树顶,发动轻功,片刻不停留的来到了大路边,再骑上那辆重型摩托车,瞬间轰鸣而去。
第一层的走廊内,黑人径直来到了616房间的门口,奇怪的是,红的房间是从外面锁上的。
这不可能。
他是亲眼看到红进来的,难道,她现在在酒吧?
想到此处,他刚要转身去酒吧查找,忽然发现什么似的看向了616编号的下面。
戴安娜的名字下面,竟然是一块抠下去的凹痕,很显然,这里曾经刻上了一个名字,不过被人抹掉了。
黑人守卫瞬间有种不好的预感,他转身走向红对面的房子,发现这片的门都是锁着的。
这也很正常,吸血鬼几乎都不会留在这里,而是选择去酒吧里蹦迪,要不然,漫长的孤独会逼疯他们。
但,有一个人除外。
他推开门,径直走进去:“金!刚才你有没有听到什么奇怪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