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律,法庭刚刚给我们打来电话,让我们去选鉴定机构。”尹春芝给韩光明打来电话。
“什么时间?”
“明天早上九点。”
“好,我会在东区法院等你们。”韩光明说道。
“韩律师,当事人选择鉴定机构,一般情况下我们是不参加的。”苏本质说道。
本来,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是应当全程参与的。可是选择鉴定机构这种事情,基本上没有什么法律上的技巧,律师也不是必须参加的。法院其实也不太希望律师参与其中,因为鉴定机构的选择未来可能产生一定争议,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鉴定结论不可能对所有人都有利,对一方有利,就对另一方不利。有的时候,情况还可能更极端,就是对所有当事人都不利,大家都不满意。
往往在鉴定结论对一方当事人不利时,当事人就会翻旧账,找当初选择鉴定机构程序的毛病。如果律师不在场,法院一般可以操控大局,也就不怕你将来找旧账。律师在场,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法院组织鉴定的机构是辅助办公室。在辅助办公室工作的工作人员,多数根本就没有法律资质,也不具备相应的法律专业知识。一个不注意,就会被律师设下陷阱而不自知。这就形成了将来诉讼的隐患。所以,法院一方一直不太希望律师过多介入辅助办公室的工作,同理辅助办公室的工作也非常的不透明。
律师也不太愿意介入辅助办公室的程序当中。因为本身没有什么法律需要。当然还有一点,算是律师界的秘密,那就是律师不想与法院站在对立 面。诉讼对庭,你对的是对方当事人,在辅助办公室组织的程序当中,你需要配合法院的工作。要是总是提出异议,更多被视为是一种与法院的敌对行为。
也许从普通人视角,会认为律师就应该质疑法院,与法官、检察官为敌,保护当事人的利益。现实中,却并非如此。如果律师只是为了反对权威而反对权威,那么这个律师本身就不是什么好律师。在这个行业也不会有太大发展。律师从来不为反对而反对,律师的作用在于对当事人合法权利的保护。
律师没有裁决权力,需要说明法官作出对自己当事人有利的裁判。一些总是喜欢与法官冲突的律师,你仔细想想,仔细看看,他们实现并不是当事人的利益,更多的是为了表现而表现,又或者是在炒作自己。
苏本质在律所也是工作一些年头了,对这里的门道也是清楚一些的。他想提醒一下韩光明。毕竟表现再出色,韩光明在这个行业工作的时间也不是很久,也许对于这个禁忌,他不太清楚。
“我参与明天的鉴定机构选择,是因为张汉的特殊情况。我不会过多介入当事人对鉴定机构 的选择。我是想看一下。”
“看一下什么?”郭宁也很奇怪。
“我在看张汉的命硬不硬。我们也到过他的家,看到过他的情况,他有一个先天精神残疾的哥哥,还有一个刚刚上学的孩子,家庭的重担全都在一个八十四岁的尹春芝身上。你说他惨不惨?”韩光明问道。
“惨呀。”苏本质与郭宁几乎同时回答道,然后彼此看了对方一眼。没有想到两个人还是很默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