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郑县长成全!”
郑清却在闭眼凝眉。
从法理上,两件事已确凿无疑,需要对金参灿严惩不贷!首先是其主动交代了黑金出处,那么他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证据链条已齐全;其次,杀害吴明雄的犯罪行为中,就算他无意加害,却也存在直接加害的事实!罪不容恕。
可是从情感上、所处环境上,金参灿都很值得宽恕。
首先,他改组混混势力为公司,一开始,只是将其引上正经做生意的正途!确实没干违法乱纪之事;后来,他是默许了那些人干坏事,可他与那些人合作的收益,却在做好事。再加上罗江治安已大为改观的事实……
你说有功还是有过?
其次,金参灿一是没参与对加害吴明雄的谋划!因为他是临时被吴明雄拉过去的;二是他放的药粉,是给里面三人喝!这可以理解为三人已知情的轻度兴奋剂,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他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参与却不构成犯罪!
另外,他是真有改错向善之心。
一、四大家三年来其实很克制,作为黑恶势力,他们是很聪明的黑恶势力:并未干过影响太大的破事;也未张扬地欺负老百姓;更未闹出人命案这种大事。反而一直在为警方积极提供治安、刑事、经济犯罪线索!免费充当警方的有力补充,对地方治安的良好局面起到积极作用。
这种黑恶势力堪称罗江特色!别无分号。罗江县局三年没增加冗员,经费充裕!居然是靠这个……
二、金参灿为官清廉家无余财。他所收黑金居然没自己挥霍,而拿去做好事赎罪!这个太出乎郑清预料;所有如呼德远指使人行贿所得,他居然都有据可查地退掉了;在集资案中他的存款也是贷款后放那里,一直分文未动;连艾金桂姐妹俩的花费,也不过是动了区区十来万的黑金!其他的钱,都是她们在今年金参灿离职后,打着其旗号自行敛财。
总之,市纪委怎么彻查他的财产!那都是清清白白。
三、今年以来,金参灿事实上为郑清一系列行动,在利用所控制的团伙提供掩护!这让郑清更不可思议:他郑清的成功,意味着金参灿很多事必然会翻出来!若非真心在改恶向善?实在找不到其他解释。
回头来看,控制四大团伙的金参灿,正月对他所谓红烧狮子头行动?使其身败名裂地从副处级领导干部,变成保留正科级别的普通警察!他事先还真能察觉蛛丝马迹,可他选择自投罗网,远离是非之地!让郑清的人控制警方从此顺理成章……
他倒成了无名英雄!
最后,情非得已。
郑清早调查过金参灿:他平民子弟出身,年轻时一直积极上进!是传说中那种品学兼优之人。但磕磕碰碰直到遇上吴明雄,他才在仕途出人头地!吴明雄对金参灿的发现、重用、提拔,可以类比郑清对来虎的速度。
所以,当时郑清查明这些后,心中十分愤怒!没有吴明雄,他金参灿或许一辈子就在家乡县里,干到县局一个中层干部到头!背叛伯乐甚至对伯乐下手,任谁都会不耻!
但是,他家中父母年迈,有一对儿女还年幼,其女儿是药罐子,其妻子在家乡县局食堂煮饭,这些都是事实!面对生命危险退缩妥协?只是他真没抗衡的底气。
而且,现在听他说曾断续九次,恳请吴明雄退出罗江县,也是事实。否则,吴明雄怎会在最可能出事时!依然想着带上…已向妫松树纳了投名状的金参灿?
那句:我若出事,秘书长与金参灿就是凶手,恰恰证明吴明雄事先有预判——他的坚持若到最后还是谈不拢?卫秘书长可能会代表厚系下手!而已经掌握县局的金参灿,在带上他参与危险场合的情况下,若自己依然出事?金参灿必然是帮凶!
情非得已!
作为罗江县局局长的金参灿,必然听过厚援朝派人,将一个警察家灭门!与包德海老婆孩子被下毒而死这两件事。
在岳屏一手遮天的厚援朝!背景来头是如此大,在四江省的经营是如此深,行事又如此狠毒!金参灿怕死有错么?难道他非得学李葵、吴明雄、蒋先武、郑建国这些人!去当英雄、当烈士?
不知他人苦,莫劝他人善!况且,怎么看金参灿都不算恶。
……
郑清在闭目天人交战着,金参灿在静静地端坐不动。
“再问你三个问题!”
“您问!我知无不言”
“孙渊成!”
“郑县长,我知道孙渊成得到您的信任,您极关怀他!但是,我仍然要说,我很讨厌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