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原如此
“此人我记得。”无情看了一眼,而后说道,“他是去的探花郎,官家倒是颇为欣赏他。”
嗯,欣赏他张脸。否则的话,凭着李寻欢的文采,当为状元才是。可惜他的相貌太过出众了,官家觉得为状元实在是对不起这张脸,所以他就成为了探花。
“哦,看他一定长得很好看。”经过橘子的科普,沈叶很明白探花郎代表的是什么。代表的是一届的科考的有才学的学子里面生得最好看的。
“其实他的父亲和他的大哥也是探花,”无情笑笑,“听说他的大哥去得了不治之症,他们兄弟感情不错。”
“哦,我懂了。”沈叶头,“这是一家子都会读书还长得好看的人。”父子三个都是探花啊,想想这里的科考的难度,简直就是比买彩票中一大笔信的概率还要低呢。
无情失笑,“如此说,倒是也没有错。”李寻欢的父亲是被先帝为探花郎的,而大李探花和小李探花却都是官家的。也难说官家是不是有要凑成这个巧合的原因,谁让有的时候官家做都是比较随的。
沈叶问道:“所以这个人合适吗?”
无情明白她话中的意思,“小李探花为人仗义疏财,且有不拘小节,是个不错的人。”
“行,就他了。”沈叶高兴地手擦了擦帖子上写着的“一千金子”的字样,“哎呀哎呀,又要赚钱,嘻嘻嘻。”
无情笑着伸手拍了拍她的头,真真是一副小财『迷』的样子。不过他的中清楚,在阿暖的眼里,很多东西比金子还要重要,否则也不会拒绝了六分半堂的份帖子了。
哦,当然了,如果她在看到金子的时候还能够想起他的话,会更好些。
汴京的一个院子里面传咳嗽声,李寻欢从外面进,脚步加快,进了房中。“大哥,好消息,沈神医接了我的帖子,我们明日就能上神侯府求医了。大哥,很快就会好起的。”
他走到床边,看着靠在床上的人。人一身的书香气,生得剑眉星目,眉宇之前却是一派的温和。这明明是一个看起重病在身,却还是叫人移不开眼的男人。他就是李寻欢的大哥,人称大李探花的李尽欢。
李尽欢看着李寻欢,笑着头,“好,我们明日就上门去。”他其实已经道自己是油尽灯枯之相了,可是他看着李寻欢不死地到处找办法,自己也不好放弃。
只是希望自己在死之前,能够将二弟和表妹都安排好。李家和林家家之中也就剩他们了,李尽欢现在只想着他们能够过得好。
听见李尽欢这么说,李寻欢高兴地笑了。虽然父亲离世,叫李寻欢成长了许多,是因为还有李尽欢在身边,他依旧带着几分少意气。此时笑起的时候,更有了几分之前的稚气。
李尽欢见他如此,也跟着笑了笑。
第二日,李寻欢起了一个大早,带着人准备好了马车,里面垫着厚厚的皮子,上面又铺了锦被,生怕他大哥被颠着了。而后等到李尽欢醒又了早以后,披风将人包得严严实实的,才让他出了门上了马车。
若不是李尽欢一直拒绝的话,李寻欢恨不得背着他上马车。是李尽欢游记的坚持,是不肯的,是就是兄弟个各退一步,扶着他上了马车。
他们到了神侯府,恭恭敬敬地递了帖子,等到里面有人请了,这才才跟着进去。
李寻欢看着神侯府,眉眼之间带着好奇。这就是天闻名的神侯府啊,看着倒是和正常人家的府邸别无二致,若非有四个楼,恐怕他都不会相信这是神侯府。
不过这的的确确是神侯府,没有主人家邀请,擅自进入便会有无回的神侯府。管是江湖英豪还是朝廷高手,若非主人家放弃,只能进得,却是出不去的。
这是他第一次进到神侯府,第一次看到神侯府的样子,自然是好奇的。
李尽欢无奈笑笑,有的时候二弟就像是长不大。愿自己离开以后,他能够成熟起,撑得起李家。
他们到了花厅的时候,已经有人在等着他们了。里面是一男一女,男子生得清奇俊秀,女子却是一副妍丽明媚的好模样。他们站在里,就是莫名地叫人觉着是如画一般的。
李尽欢和无情打过交道的,他笑着和他打招呼,“无情捕头,许久未见了。”若非是为了守父孝和因为生重病,他们的往也许会更多一些。
无情开口说道:“许久未见。”
李寻欢对着无情抱拳,“寻欢见过无情捕头,见过沈姑娘。”他分明是出身书香世家,却是带着几分爽朗的江湖气。
听说过李寻欢的『性』子的无情头,“倒是可惜,没有能够和小李探花共。”他觉得这人和其他读书人不太一样,想相处起应当会轻松有趣些。
李寻欢说道:“是的,的确是可惜了些。”
三个男人在互相寒暄,沈叶却是趁机看观察这个探花郎的相貌。她在中头,这人的的确确是有成为探花郎的资本,相貌出众就算了,气质也很是独特,难怪被为探花郎了。
就是对一想要成为状元郎的他们说,有一残忍。沈叶是不太明白学神的遗憾了,毕竟全国第三和全国第一都她无关。是想想要是她能够有一千金子最后却只得到了五百,肯定也会痛不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