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灭帝国,希望之城,北城门。
身穿黑色过膝风衣的严凡背着亚麻色旅行包,牵着一匹500希望币购买的沙漠骆驼,一条贴身长裤,一双耐磨登山鞋,头戴新买的绒帽,包裹住偏长黑发。
他提前打听过,往北的方向,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属于炎热的沙漠区域,这一身打扮和骆驼非常有必要。
沐浴着早晨温暖阳光,美少女顾江雨念念不舍道:
“哥,一定要注意安全,不行咱就撤,别逞强,虽然我们属于穿越者,但大概率并非主角,没有主角光环,一旦作死,后果不堪设想,三思而后行,你要记住,希望之城还有一个可怜兮兮的少女在等你!”
主角?我还NPC呢,我又不头铁,更不会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严凡腹诽吐槽,伸手轻柔少女额头,语气温和道:
“放心吧,短则三天,长则五天,我要去的地方不算远,姜欣悦曾经去过,安然无恙,我战力不比她弱。”
说着,严凡眺望一眼远方,本以为白月儿会来送行,出乎预料没有来,也许还未起床,也许有事情在忙,现阶段的希望之城确实危险。
一番告别后,他对北城门最高指挥官慕战出示了赏金猎人身份证明,这才获得离开希望之城的资格。
一般情况,普通人想要离开希望之城,必须向管辖区域申请、填表、审批、盖章,唯有赏金猎人可以相对自由的进出,也算一种特权。
严凡牵着骆驼,从侧门离开,很快抵达森林里的庭院。
此时此刻,三米高大的红毛熊蹲坐在湖水边,毛发湿漉漉,左手搭在膝盖上,右手握拳抵着下巴,一副思考者的姿态。
“可可!”
“熊大!”
“小弟!”
严凡呼喊几声,后者头也没回。
“你在干嘛?”他眉头一挑,牵着骆驼靠近。
“别闹。”可可终于出声,一双棕红眼眸直勾勾盯着湖面,喃喃低语,“我这几天有所感悟,我明明是雪中白熊的后代,为何无法掌握风雪之力?反而掌握了重力?深入细想,我应该是血脉未觉醒,我尝试了一些手段,的确感受到体内有一个东西,窥探不了,想要触碰又虚无缥缈,我怀疑那是让我晋升成为魔物王者的钥匙。”
“一边去,别打扰我,现在是关键时刻,能否变强,就看这几天。”
严凡张嘴,欲言又止,心想:
这时候拉着可可去冒险,挺不厚道,感悟这种东西不容易,许多觉醒者一辈子没有一次。
算了,那我就自己去,反正只有一天多的路程。
顺便找一找混沌三书,自从抵达希望之城,碎纸就不再给出具体方位,单单一个北边,范围太大,找一本书,无疑大海捞针。
思绪收敛,严凡看了看可可,不动声色牵着骆驼离开。
出了森林,走过高原,他站在一处斜坡上,放眼望去:
一望无际的沙漠与戈壁,狂风呼啸,飞沙走石,唯有几株类似仙人掌的植物顽强活着,偶尔一些肢体残破的吞噬者倒在黄沙中,很快被沙漠掩埋。
严凡感受十几秒,温度至少在四十度以上,也难怪普通人几乎不离开希望之城,外面这种恶劣环境,哪怕不遇见吞噬者或魔物,想要生存也很难。
“老骆,加油,从现在开始,我们就是相依为命的伙伴、挚友!”
沙漠骆驼歪着脑袋,大大眼睛充满疑惑,没听懂这人在说什么。
这匹骆驼左右两侧背着睡袋和一些水,高高的驼峰饱满,出门前特意喝了不少水,走个四五天肯定没问题。
于是乎,一人牵着一匹骆驼,展开旅程。
......
傍晚,夜幕来临,沙漠的温度逐渐从四十多度下降。
走了一天,严凡挺累,虽说大部分时间都骑在骆驼的背上,但不舒服,不习惯这种交通工具,弄得腰酸背痛。
“老骆,停,让我休息一会。”严凡拍了拍骆驼。
骆驼打了个哈欠,一直走着,一步一脚印,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严凡单手握拳,毫不客气给了骆驼一击,“这就对了嘛,我跟你讲道理,你不听,非要我跟你讲物理,遭罪了吧。”
骆驼:“......”
一跃而下,严凡弄出一根冰柱,将骆驼拴好,然后盘膝坐在热乎乎的地面,呼出一口热气,火焰云落下。
“高端的食材,往往只需要最朴素的烹饪方式。”
他从旅行包里取出一大块冰,封存着牛肉,相比烘干的牛肉,他更喜欢吃现烤的七分熟牛肉,稍微放点盐胡椒,味道更香,肉质嫩滑。
远处,一道身影走着,很矮,应该就八十五厘米左右,一件带兜帽的灰袍遮住全身,看不清是人?还是怪物?
这道身影突地驻足,鼻子嗅了嗅,嘴角留下口水,眼神迷离,跟随着香味就改变方向走,悄无声息出现在骆驼后面。
严凡没感受到任何气息,可视力不差,早就发现了灰袍身影。
通过火焰云带来的光亮,隐约看见兜帽下的半张脸,似乎是个男孩,嘴角流着口水,微张的嘴里牙齿锋利,明显不是人类。
双方僵持,严凡继续烤着牛肉,时不时刷一层黄油,时不时撒一层胡椒粉,简直就在野炊,无比惬意。
良久,男孩肚子响起咕嘟叫声,挺害羞地低声询问:
“可以分我一半吗?我给你钱......”
他从破烂的裤兜里掏出一枚金币,也不敢靠近,看起来挺畏惧人类,用力将金币抛到严凡脚边。
严凡弯腰捡起金币,打量几眼,这是纯金打造,没有图案和字迹。
见牛肉五分熟,他举起木棍,伸了过去。
“全部给我吗?”男孩口吻不确定,犹犹豫豫,不敢去接。
“拿去吃,我还有很多。”严凡指了指旅行包,里面的肉食足够一个人吃一周时间。
等到肯定答复,男孩小心翼翼往前走,接过牛肉,咽了咽口水,一口咬下,香味和汁水充斥口腔,这是他吃过最美味的食物!
男孩仿佛饿了三天三夜,三下五除二,十秒就吃完一大块牛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