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们在家,自身要立得住;离家,也要堂堂正正地离开。
任何人:不得随意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否则,轻判五年、重判斩首!
夫妻和离:妻不带娃者、无夫妻共同财产可分;妻带娃者,夫妻共同财产中:夫少妻多;若娃的数量对分,则共同财产对分。
娃超九岁者:由娃自行选择随父或随母,任何人不得教唆、怂恿、诱导。
妻子的嫁妆、名下的田产,归其妻所有,不属于共同财产。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私吞、夺取。
望谨记:鼓励女子自立,并非鼓励你们肆意妄为。而始终是让你们、有一个平等对话的机会。
为社稷出力、体现自我价值的机会。
此律令:解释权归阎帝所有!】
(作者按:本书情节皆为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本书无任何不良引导,一切只因情节需要,请勿模仿!请勿模仿!请勿对号入座、引入现实!
我们生活的现实中:律法是非常复杂的。建议小仙女、小可爱们多多学习。至于书里的,看个热闹就行了哈。
而关于季铭出台国朝新策、建立新衙门等等的事情,老鱼就不在书中赘述了。本书以破案为主。)
……
五月一日。
京城郊外。
一名处在及笄之年的女子,缓缓漫步在小河边。
几名丫环婆子远远地跟着。
而女子的身边,有位年轻的男子,正在给女子描绘着美好的前景。
“岚儿你放心,待今年的秋闱过后,我就请托媒人,去你家提亲。届时,我有了功名,你的父母便不会再反对我俩的亲事了。”
朱岚闻言,羞涩地低下了头,蚊子哼哼般地轻“嗯”了一声。
稍顷后,再出声回应道:“那你也要努力读书。在秋闱之前,我俩也要尽量少见,以免影响到你。”
“唉,”
曹仕钧听了,却是长叹一口气,无限惆怅地道:“一日不见兮、寤寐思服、辗转反侧。岂能安心诵读诗书?提笔所写皆是你、按墨所作也皆是你,如何难却?”
朱岚闻听此语,更是羞涩。却也停下步子,壮起胆子,执了曹仕钧的双手道:“钧郎若有心,朝夕相伴只余数月尔。”
曹仕钧一听,顿时感动。抬臂就要将人揽入怀中。
朱岚却将其给推开,自己则转身就跑。
曹仕钧会意笑笑,追上前去。
却不料,朱岚忽然被一物什绊倒,摔倒在地。
曹仕钧连忙上前搀扶。
二人站定后,才去看那物什。
然后……
两声冲天的惊恐嘶叫,划破了京城宁静的天空。
京兆伊丁焕忠,闻案,迅速带人赶赴了现场。
却在闻报后,也是被骇得两腿有些发软。
“丁大人,前日大雨,左侧的这片山林出现了泥石流……现在,发现的尸骸数目,已达二十三具,新旧程度不一。有的尸体尚新鲜,有的已是累累白骨。”
二十三具,还只是目前!
丁焕忠觉得自己的眼前有些黑。
但看过已经被保护得很好的现场后,他总算是镇定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