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是要买血沁的玩家。
一晚上,能把血沁卖出去。
如果一千万,直接卖个三五千万。
那单老板这一趟,真的是赚了,而且赚钱很轻松。这也难怪,他今天下午会给那个摊主,低声下气。
我也意识到,越是有钱的人,低头越快。
正当我思索的时候。
包间的门,推开了。
一个男人从门外,缓缓走进来。
是个白皮肤的外国人。
他一身上下,全都是奢侈品牌。
一声香奈儿,得几十万。
手里戴着的表,是骷髅头,这就不用说多少钱了,比他一身的衣服恐怕都要贵。
“斯密斯,你来了。”单老板和胖老板,两人显然都认识史密斯,立马站起来,说:“好久不见,你来瑞丽淘货,怎么不找我们呢。”
胖老板和单老板一唱一和。
胖老板也说:“真是,你太见外了。”
单老板不住的摇头,明显有些责怪他的意思,道:“你看看,我刚来瑞丽,立马就给你准备了这些国内的美女。倒是你,有钱,自己一个人赚啊。”
史密斯看了一眼面前的美女,眼睛立马就发光。
他啧啧一声,说:“这是新来的茶吧,你们……中国人,就是喜欢喝茶。”
“哈哈哈哈。”
几个人,笑语不断。
史密斯听到他们的话,直接在沙发上玩弄了起来,一阵阵女人的声音,也高兴极了。
毕竟,她们出来就是赚钱的。
不管荤的素的,都没有她们今天这一场赚得多。
只要史密斯一高兴。
单老板和胖老板立马就上前,就去撒钱。少的时候,几万,多的时候,几十万。
一晚上下来,这个包间里,至少几百万的消费。
能比整个会所平日里,一天的收入都高。
在这里,单老板就是皇帝。
哪个女人,不跪倒在他面前。
这种时候,男人赚钱的意义,似乎完全显现出来。
不过,单老板也不单单是为了撒钱。
他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单老板见史密斯玩得最高兴的时候,旁敲侧击的说:“史密斯,我今天找你来呢,还有一件事,想给你说。我手里,有一个好货。”
商务场为什么爱在会所做。
这很简单,会所里的女人灌酒,男人喝酒。
酒一喝完之后,人都是懵的。
什么合作,合同,交易。
那就是一句酒话的事。
史密斯侧过头,问单老板:“what?”
单老板嘿嘿一笑,拿出来了那块血沁。
“最近我们从一个盗墓贼手里收来的,明朝公主的血沁。血沁,玉龙佩。”
史密斯一下就精神了起来。
“明朝公主?
血沁?
玉龙佩?”
这三,在玩家手里任何一个出现,都是价值不菲的。
更不要说,是同时出现。
看史密斯的惊讶程度,我想如果这个公主是真的,而且还能带点皇亲,是明朝哪个皇帝宠爱的公主。
那这块玉龙佩,价值应该上亿。
可惜了。
这或许是一个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