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到饭菜摆上桌,沈聪伸手拉着苏牧坐下用宴。
看得出沈家一团和睦,苏牧客气的道:“这里都是自家人,不如一起入座吧!”
他的意思很明显,这里没外人,沈家无论男女老幼,全部入座吃饭。
沈聪迟疑了一下,点了点头。
众人欢喜入座。
一场很稀松平常的家宴,却让沈家人心里的石头落了地。
自今日起沈家与公主府就是亲戚关系了。
碍于皇家威严,不是通过沈云初,而是通过苏牧本人。
苏牧来了沈家赴宴,军营中的林山海却已拿定主意举荐苏牧做兵马副使,也就是杨灵的副职。
其余人虽都被记上了一份功劳,却是没有被升职。
林山海写了举荐信,派人送到州衙门,交给了陈启方。
陈启方仔细看过苏牧的立功过程,惊的直是倒吸凉气。
“杨灵部进山巡逻,半路遇到乌桓骑兵,苏放之献策,让众将士藏入雪地,一举袭杀乌桓百人,缴获战马一百多匹。”
大魏虽然是处于守势,但善守也是一种能力,数年交战中大魏其实是胜多负少的。
唯一让人头疼的是,大魏即便胜了,也杀不了乌桓多少人马,因为乌桓人一旦发现攻不下城堡,就会下令退走,骑兵跑路,步兵怎么可能追的上?
如此一比较,苏牧的战绩就显的非常突出了。
“兵马副使。”
陈启方一阵头疼,不为别的,只因为苏牧是驸马,属于外戚,苏牧才来几日时间就要升职,他如果用了印,文书送去京城,肯定会背上亲近外戚的骂名。
但有功不赏,如何能服众?
陈启方拿着举荐信返回后衙的住处,准备先将此事拖上一阵子。
他五十出头,官拜四品大夫,膝下儿女不少,长子次子都在外做县令,成年的女儿也已出嫁,余下年幼的子女,皆随他来了西北。
陈启方返回住处,将举荐信轻轻放在桌子上,微微一叹。
“爹爹为何唉声叹气呀?””
迎面一个娇滴滴的声音传来。
是陈启方的小女儿陈灵雁,陈启方的小妾所生,小妾是胡姬,生的貌美,陈启方对其偏爱有加,这个女儿出生后,自然也就成了他的掌上明珠。
陈灵雁年芳十七,继承了其母的姿容,个子很高,面璞白皙,一双杏眼,眼窝深邃,很是勾魂,加上她那妩媚的唇珠,一眼看过去,总有一种狐媚感。
正是因为这种异于汉族的狐媚感,使得她十七岁还没嫁出去。
陈灵雁拿过举荐信仔细瞧了几眼,随手又放下。
“爹爹,这上面说的苏放之就是当朝驸马吗?”
陈启方点点头。
陈灵雁咬着唇,问道:“据说他是个大诗人,没想到竟然还会带兵打仗。”
陈启方摇了摇头,显然是不想说起此事,他看到女儿精心打扮了一番,像是要出门,于是问道:“雁儿这是要去哪?”
“雪停了,我想去沈家找静丹妹妹玩。”
陈灵雁与沈静丹年纪相仿,且都是云英未嫁,两人的父亲又都是朝廷官员,故此很早就结识,并玩在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