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面之前,影视事业部经理杨东已经把上次陈天浩来访的事情汇报给了高亚丽。
并且,特别提到陈天浩想要一次性购买公司代理的所有影视版权。
这一下子可是把高亚丽给惊着了,从国家版权保护中心下派到烟市工作站当站长的她对这个陈天浩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双方在会客室寒暄客套了一番后,很快进入正题。
高亚丽开门见山直接问道:
“陈总,我听杨经理说您想把我们这里代理的所有影视作品版权全部购买下来?”
“是的!高站长,不过我只想购买这些影视作品的独家网络传播权,包括电脑和手机。”
陈天浩没有回避,态度非常真诚。
“手机?”
高亚丽表现出一副非常不理解的表情。
“对!手机!我预测今后若干年,大家在手机上看视频会非常普遍!”
“陈总果然非同一般,都能预测到未来会有手机端的版权。”
“呵呵……我这人比较喜欢异想天开。”陈天浩自嘲了一句。
“你知道我们手里有多少这样的影视版权吗?”
高亚丽卖了一个关子。
“具体数字不了解,但是,我猜测不会很多!”
‘为什么?’高亚丽好奇地问。
“因为现在大家的版权意识普遍淡漠,只有极少数的个别人到您这里来主动登记版权信息。”
陈天浩说到这里,笑了笑,看着高亚丽说道,
“着作权利主体都不清晰,后续的维权也就更无从说起,所以咱们的版权保护也就只能停留在口头上、纸面上了。”
高亚丽听完这些话,心里暗道:“这个年轻人是有备而来。”
嘴上却说道:
“陈总说的都是现实,看来您对版权保护这一方面做过不少功课呀。”
“谈不上谈不上,仅仅是个人的一些推测而已。”陈天浩笑道。
其实,这些所谓的推测都是来自于他脑海里的一些记忆片段。
前世,陈天浩曾经看过一篇关于国内版权保护的深度文章。
文章中说道,1979年国家起草《着作权法》,知识产权开始受到法律保护。
2001年,《着作权法》第一次修订。
2007年,全年全国自愿登记版权的数量才只有13万件。
而这13万件中,不仅仅是影视版权。
还包括文字、美术、摄影、建筑、音乐、戏曲、舞蹈等十多种形式的版权。
如果只挑出影视版权,数量并不大,全部包揽网络媒体播放权并非天方夜谭。
高亚丽作为版权保护的业内人士,听完陈天浩的一番话,越发对陈天浩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一位房地产行业的老板对版权保护领域的情况竟然如此了解,这实在是出乎她的意料。
于是,她试探地问道:
“陈总对版权保护工作如此了解,想必是要在互联网流媒体视频领域里大干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