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不说牡丹同不同意,李三郎自己这一关都过不了……
——
不过,李三郎求娶牡丹的决心已下,看来只能与王菱解除婚姻了。
三郎知道,时下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有三种:七出、和离和判离。
所谓七出,就是夫家休妻的七条依据,女子触犯七出之条的任意一条,夫家就有理由以一纸休书休妻弃妇。
不过,被休妻的女子大多下场悲惨,她们被认定是犯错的弃妇,连累娘家颜面扫地,大多孤苦无依……
而和离,就大不相同了。
因为武周女子当权,时下风气开放,对于女子改嫁之事,朝廷并不反对,民间也大都能接受,所以律法规定,若夫妇不相安谐者,准予和离。
也就是说,只要男女双方自愿,两方父母同意,商议妥当之后,丈夫便可出具“放妻书”,婚姻关系就此解除,从此分道扬镳、各奔前程。
在和离文书中,大都会强调“二心不同、夫妻不睦”,遂“一别两宽,各还本道”,看上去比休妻来得体面些。
所以,李三郎还是希望可以和离。
不过,他刚提出和离的想法,李旦直接就给否定了。
合两姓之好,上以祀宗庙,下以继后世——婚姻,从来都不只是两个当事人的私事,而关系着两个家族的共同利益。
而解除婚姻就意味着“绝二姓之好”,两个家族很可能会因此绝交甚至反目成仇。
李旦当初之所以选中王菱,真是看中了她太原王氏的家族背景。
而自从三郎婚后,王氏家族也和,积极投靠支持李唐,成为有力的保障……
有些东西是看不到的,但却真实的而存在着。
“和离就不用想了。就算王菱同意,我也不会同意的……”
看父亲如此坚决,李三郎的倔劲儿也上来了。
“若如此,那三郎就只能休妻了。”
“休妻?凭什么?”
李旦闻言,大吃一惊。
王菱是他当初亲自给三郎挑选的儿媳,不管门第还是人品,都与三郎很是般配。
之前李三郎年轻,对人家王菱不冷不热的也就算了,如今竟然为了一个女子就要休妻,李旦自然震怒不已。
不过,李三郎早有准备。
“父亲,女子七出之罪的第二条,就是无子。王菱婚后三年,未育一子,这一条,够吗?”
这一下, 又轮到李旦无话可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