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已出言自费打官司,而又因此动议丢了工作,但韩为圣没有反悔,仍一条道走到黑,聘了律师,还按约定支付了费用。
这件事在韩为圣心里已经结束了,至于官司结局会如何,都与他无关了,他只是把案件的疑点反映给律师,别的该怎么做就不是他的事了,他的心伤透了,不想再因为案件而烦心了。
从某渠道获悉,蜀省莫善医贸大厦工程有出事迹象,许多供应商及分包商每天蜂拥在工地办公室,向承包人索要材料款和人工费。
果不其然,如韩为圣预料的那样,莫善医贸大厦工程要鼓包了,也就是说因经济纠纷必将诉诸公堂了。
听后虽心理上略有惋惜,但他已经不是企业上岗人员,也不存在工作上的职能,但是这件事他曾暗示过孙银,他在职期间该做的都做了,算不到他失职。
种什么因,得什么果,源于佛家因果观念,自韩为圣刚到升泽建筑集团时,那时还是国有,当时很少有挂靠项目施工,自企业改制后,挂靠成了企业的经营依靠,因为没有足够的资本,不能介入资本运营,就把挂靠作为经营之道重点培植,一年下来,集团承接的项目,几乎百分百都是挂靠的。
因为把挂靠作为企业的主营手段,做的是无本生意,有了工程,挂在企业名下,承包人自行投入并组织施工,来了工程款,企业扣除管理费,余下支付出去。
不为人知的是,风险与利益同在,几年来因挂靠没少出事,导致企业蒙受惨重且重大损失。所谓恶因得恶果,说的一点没错。
后来引入了自营,也是很小一部分,而大部分仍维系挂靠经营,鉴于企业经济现状,在韩为圣上任法务部之初,曾对如何加强项目监管提出过一项举措,以项目初期、中期和后期为节点,实施过程审计监管,目的就是尽量规避和杜绝经营安全风险,做到及时防范,及时整改遏制,即便出现问题,也在可控范围。
但是因为涉及到职责权限利弊,恐会伤及到合作方的情感,言外之意,担心日后会把项目挂到其他同业单位,升泽建筑集团失去一块资源——挂靠业主,因此那个举措被搁置了。
当时韩为圣的主张是,既然要做项目,就要按规矩做,首先专款专用、不拖欠人工费及材料款,同时具备垫付能力,否则不适合操作工程,如此操作势必从源头、过程和收尾时得以有序控制,避免因经济纠纷,牵累到企业。
按理韩为圣是想布一盘好棋,把每一步走好,结果上峰未予允诺,即便企业走的路是一条险象环生之路,也要闷着头赴险如夷,勇往直前。
谁人都知道,违规做事长久不了,不是不能做,而是做了会有后患,不如不做。这些年来,因为挂靠,企业没少出事,不但损伤了企业名誉,还蒙受巨额损失,就韩为圣所知,四五千万有了,为了履行败诉赔偿,常常是拆东墙补西墙,狼狈不堪。
韩为圣不信佛,不愿把这种违规操作视为因果报应,但确实是导致了恶因结了恶果,致企业在错误的道路上一再重复着同样的错误。
做企业也需要种善因,因果报应也就远企业而去了,通过一段时间培育,自然也就结出了善果。
善于文字综合的人,思想从不僵化,看事情也能看到本质,但是把舵的毕竟不是他,说句难听的话,皇帝不急太监急,只能是枉费心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