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二宝把自己关在京城那间短租房里,一关就是三天,泡面火腿肠伺候,哪也没去。
冥思苦想三天三夜。
终于……他想出办法来了吗?
并没有。
所有思路的结果,都像是终点又回到了起点。
他感觉唯一不同的是,想从他身上分一杯羹的人又多了几个,仅此而已。
他脑子里乱哄哄的,想辙的同时,还时不时想到一个问题……小芳怎么会得精神病?她现在怎么样了?
三天后,他决定结束这种毫无头绪的挣扎。
他来到一间规模不大的律师事务所,想请专业人士给他指一条明路。
坐在王二宝对面的,是一位年轻律师,姓杨。
杨律师小麦色的皮肤自带温暖,眉毛浓密而整齐,眼睛不大不小,鼻子高挺而直。
他穿着一件深灰色羊毛外套,整体看上去挺精神。
王二宝的开场白是这样的:
“我有一个朋友,他遇到点事,他自己不方便来,让我来帮他问问。”
杨律师微微一笑,道:
“好的,你不用有什么顾虑,如实陈述就好。”
干律师这个职业,经常会听到“我有一个朋友”或者“我有一个亲戚”这样的说法,所以,王二宝的开场白对于杨律师来说一点都不奇怪。
王二宝点点头,然后将自己当初是如何在挖自家祖坟时意外获得一笔巨款的事大致讲了一遍。
讲完之后,他问杨律师:
“我朋友就想知道,像他这种情况,会不会坐牢?”
杨律师抬了抬屁股,将上半身朝王二宝的方向微微倾斜了一些。
而后,他口齿清晰的说道:
“根据你刚才描述的情况,如果要追究的话,属于侵占罪。”
“啥叫侵占罪?”王二宝问。
杨律师继续说道: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将他人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的,构成非法侵占罪。”
“哦哦……那你的意思是……就是说,有罪……这种罪得判多少年?”
“上千万的数额,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了,法律规定,非法侵占数额巨大或者构成了其他严重情节的,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五年以下……王二宝感觉自己还能接受。
并处罚金……这个他可就不乐意了。
他连忙问道:
“5年以下,具体是几年?”
“5年以下嘛,一年也是它,五年也是它。”
“怎么还有弹性?法律不应该是一把尺子吗?该一年就一年,该五年就五年。”
“量刑要看情节轻重的嘛。”
“那……这个轻重又是谁说了算?”
“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
“准啥啊,感觉没谱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