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间谍罪总归是属于经济犯罪的范围,由于并不对普通群众有什么损害而且社会影响力不大,所以如果原告方撤诉了以养生堂株式会社的能量让官方不再纠结这个问题还是可以做到的。
至于高桥有仁如何以其他罪名进去踩缝纫机,这个就得花点心思了,毕竟抓人判刑是有严格程序的,监狱也不是你想进就能进的。
于是一名律师把东条洋介的话带给了高桥有仁。
对于他这种以公司为家的传统霓虹员工来说只要不影响公司的声誉不给公司添麻烦,自己进去待两年是可以接受的。再说公司还会给一笔价值不菲的补偿,而且自己怎么说也是为公司做事失手的,职务什么的都会保留,没有什么好担心的。
然后在经过律师一番“指导”之后,高桥有仁突然暴起打伤了律师,并且对前来劝阻的警员大打出手。
会谈室可是有录像的,又有警员做认证。律师提供了轻微伤鉴定,犯罪分子对其罪行供认不讳,最后肯定是能判两年的。毕竟是照着量刑标准打的,能不够么。
至于石芬芳就没那么幸运了。华夏传统是汉奸比鬼子更招人恨,所以她判的非常重。入职的时候都签有保密协议,泄露公司机密都要面对巨额赔偿更别说是盗取了,所以她除了服刑之外还有赔偿金。
再说她还拆了医药研究所的设备自己做了摄像头,又把硬盘给带走了,所以还涉嫌损毁和盗窃公司财物行为且数额较大,数罪并罚得在里面待几年了。
唯一没事的倒是公司前台杜珊。首先她是被高桥有仁给骗了,其行为并非主观泄露公司信息。其次她说的那些也都是公司八卦不包括什么机密内容,石芬芳是什么职务大家都知道也不属于保密范围,告诉别人也不违规。
所以警方和公司都没有什么依据可以对她进行处罚,不过公司内部倒是借着这件事开展了一次保密规范大培训。
关于养生堂株式会社谋取东亚诗雨集团面膜配方的事暂时就是这么个结果了,但双方都知道这不算完。
霓虹人之所以敢这么做自然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首先,养生堂株式会社有着众多的品牌和完善的生产销售渠道,而东亚诗雨化妆品公司的产品走的却是高端路线。双方产品不存在竞争关系所以即便出事了东亚诗雨集团想打压养生堂株式会社也拿不出有力的武器。
其次,养生堂株式会社是世界着名化妆品公司,而东亚诗雨集团除了华夏之外影响力极为有限,所以即便养生堂株式会社在华夏的业务受到打压也影响不到其他国家的销售。况且对于霓虹人来说销量已经下降到这个地步再受到打压也坏不到哪去了。
最后,以上只是最坏的打算,如果成功了所能带来的收益将会是巨大的。即便失败了只要付出足够的代价对方也不会轻易开启战端,毕竟两个体量巨大且分属不同行业的企业想打压对方是做不到的。
不过,霓虹人对孙诗雨的以往经历做过调查,深知对方性格绝对是睚眦必报,这点从这次窃取配方失败后的结果就能看到。所以养生堂株式会社的人都清楚,对方早晚得找回场子,必须提高警惕。
从孙诗雨的立场来看她确实不准备就此善罢甘休。暂时的结果不过是因为自身实力还不强,等实力达到一定程度后就是养生堂株式会社受到报复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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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金融中心,集团公司,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