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难降临,人的第一反应是,女的要哭个够,男的要发很久的呆,不太可能当机立断挽起衣袖做出惊天动地的事来。即使要做,也要等伤情过后。恢复正常思维的时间,最快也要大半天吧。
大半天?他笑了笑,他不定已经跑到哪儿去了呢!再说,无凭无据,凭什么断定就是他告的状?不至于花大价钱去包辆车追上他求证吧。和孙明畅相处了十几个小时,没看出他是个善于冲动的家伙。要想办成这件事,必定要有足够的激情。而孙明畅不像个情绪化的人物。
话又说回来,就算咬定是他干的,并执意要追,从烟草局到这儿有三条道,他们怎么判定他会走哪条道?等一条条排查清楚,他早和他们相隔十万八千里。就算他们狠,追上他,又有什么用?打他一顿?要他还钱?他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下他的货?谅他们不敢,那样犯法。他们敢下,我就报警!
司机心中豪气万丈势不可挡,脚下却踩住了刹车。他想起了那点奖金。这钱,万不能被他们搜去。至于命嘛,估计他们瞧不上。这年头,为几十万损失就甘冒天大风险索命的人少之又少。这三人,无论如何不像杀人犯。生气归生气,因此结果了他断不可能,不值当啊。他想象不出,有那个女的在,他怎么可能会丢了命。想多喽!
他打开驾驶室里灯,把揣在肚带里热乎乎的钱拿出来,藏在驾驶室里一个他认为相对安全的地方。
为了解气,费尽人力物力追他挨他,有必要吗?
真的太没有这个必要啦!傻瓜都不干的事。
司机这么想着,还是不自觉地放快速度。他连顿打都不想讨。快活地不痛不痒地逃多好,干嘛要讨打呢?
等过了独山,我就改道。那条路虽然不好走,可没关系,为了两万块,吃点苦不算什么。世上哪有美满事,总有这样那样需要克服的小麻烦,天不降馅饼,馅饼到手得脱层皮。
你记住我的车号也不管用。我三天两头往外跑,一年三百六十天,在家的时间少得可怜。你逮不住我,你不敢拿我家人怎么样,怎么样就犯法。那时,不用我收拾你,自有收拾你的人。等过了三五年,你们的气自然而然蔫巴了,这事嘛自然而然就忘掉了。谁有闲心总翻痛苦的老皇历啊,除非有强迫症有神经病是自虐狂。
司机美滋滋地想着,很自信地把握方向盘。他端正坐姿,嘴巴一噘,就像上台表演的艺术家,深情无比地吹响了口哨,吹的是《莫斯科郊外的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