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交流只能你附身交流了。”
异界的天气说来也奇怪,基本山都是万里晴空,阳光柔和却又不失明亮。
若是以后能来这里游玩到也是不错的选择。
一群狼群正在大块的朵颐,其中为首的狼首领一丈半高(一丈3.3m),黑白灰相间的毛发普遍全身,凶狠霸道的眼神让低级的猎食者望而生畏,而头上一撮银白色的毛发最引人注目。
头狼突然心中一阵害怕,心中不断地涌现逃跑的本能。
嗷呜!
一声很小声的狼啸想起,好不容易得到食物的成年狼群们立刻整齐划一的放弃所有的食物,将正在干饭的幼崽排掉口中肉,轻轻衔住小狼一摔脑袋扔到了自己的身上。
宛若军队一般的开始奔跑。
虽然这只狼群的智慧很弱小,但是狼群更加的团结整齐一心,能够严格的按照首领的要求行动。
若是没有附身者,没有那只巨大的八丈猛虎想必这只狼群一定能成为附近几千里的老大,然后建立一个强大的智慧族群!
林于海看到这群狼群如此强大的行动力,躲避危险的天性不禁着急喊道。
这真就是他的最喜欢的分身了,它的梦中情狼。
“狼群跑了,头狼是不是感知到你们了?”
秦富贵面色一凝,这世界的物种和天赋还真的厉害啊!
二级的感知力不可能比他还强,唯有两种可能,天赋或者直觉。
在这里直觉甚至都可能进化成天赋。
这样的能力很好,很有趣,要是自己人的话。
秦富贵不免的扫了一眼刘松,真的好普通,好惨。
附身者的未来和实力有一部分是分身的天赋就决定的,这是不可更改的。
这个世界你是咸鱼,就只能被当作资粮。
刘松仿佛也感觉到了秦富贵的目光,加上狼群逃跑的消息,让他感觉自己的好像真的好普通,心中不免有些失落,无力。
心中一时有些接受不了,不免的有些入神。
努力了那么久是为了什么呢?和现实一样苟且的活着,每天和那些兔子一样吃饱了睡,睡晚了吃,然后养肥被人宰杀。
在现实默默的当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每天无尽的加班当卷王。
等更多的人穿越之后,然后让后面的后辈超过然后轻松碾压。
平平安安的度过一生,在这个充满机遇的时代。
好像有点讽刺呢?
我可以不当一个主角,但是也不想当一个默默无闻的草芥,就如被他献祭的那些兔子一样,没人记得!
好像我的努力一眼就看到了上限。
比困难更绝望的是,你的未来没有希望。
信念永远是支撑人们活下去的动力,在黑暗中寻找光明的动力。
刘松的身体气势不断地散放,有点凌乱忽上忽下的。
脸上的表情时而像囚犯临死前的疯狂,时而像溺水的旅人,时而像将死的老人,心如死灰的病人。
刘松的气息不停的暴乱,在这么下去,要么会疯掉无差别攻击要么死去。
秦富贵第一时间察觉不对,他很能理解刘松的心情。
但没想到这种打击竟能威胁道刘松的生命,再任由这么下去甚至还会威胁到他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