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掣不知如何解释,只是说道:“反正......反正我就是知道!”
“你知道,那你知道酒是什么滋味儿吗?为什么说一醉解千愁苦,为什么那些江湖豪侠都爱喝酒吗?”
年轻继续忽悠,颇有他神棍师父的风范!
“不是跟你吹牛啊,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都喝过一百多种酒了,你知不知道酒的香味可以飘到十里之外,比泉水还甜?”
雷掣摇了摇头,他是抢到过不少的酒水,被人装在酒坛子里,装在布囊里,或是装在葫芦里,他闻着就觉得香,但是想到那些都是人类剩下的东西,就一次也没有喝过。
“那天地下的美食,你又吃过没有啊?”
少年咽了口口水,嘴上却并不服气,“你又吃过多少?”
“岭南的荔枝,云中城的杏花糕,外酥里嫩的酱板鸭,十两银子一碗的天香打卤面,还有云泽山庄的麻辣竹笋,磐龙天街的糖泥小人儿......”说起美食,杨辰自然轻车熟路,如数家珍。
说着说着,他还想起了两个天字号的吃货小姑娘,一个来者不拒,比他还能吃,一个就爱吃些甜到发腻的东西。
少年听的如坠云雾,还是摇头。
杨辰嘴角翘起,十足是个勾人犯罪的家伙,“我猜你肯定也没有喝过花酒,也没有摸过女子的肌肤,你是不知道,那女子的胸脯,当真是洁白如雪,柔软似棉呐!”
少年脸颊微红,喉结也跟着动了动,上次遇见过一位商贾人家的姑娘,匆忙之中被人扯烂衣物,露出了胸前白花花的一片,他只是下意识的多看了两眼,不敢去摸。
少年吞吞吐吐,“你......你摸过?”
“废话,本公子不止摸过!”
杨辰像是个阴谋得逞的老神棍,哈哈大笑,记得在南华宗的时候,他就经常蹿腾两个小道童,只不过对方年龄太小,没让他得逞。
其实,杨辰并没什么别的目的,只是会不自觉亲近那些和他同病相怜的人,南华宗的小道童如此,谢谢如此,雷掣亦是如此。
“没关系,你年纪还小,跟着我混,以后有的是机会!”
少年露出獠牙,“我才不要跟着你混,愚蠢的人类......”
杨辰看得哈哈大笑起来。
不多时,两人在地上发现了一个简单的标记,只是用剑在沙地上画出了一道很深的沟槽,明显是为了给人指引方向。
看似不起眼,其实这样的标记,对沙漠中的行人却很重要,很多人恪死关外,就是在沙漠中迷失了方向。
标记附近,还有一些血迹。
“这好像是你的同伴给你留下的,看来你的人缘还不错嘛!”雷掣摸着金尾的脑袋,愤愤然说道:“一边弃你而去,一边又想你活下来,你们人类真是虚伪,而且还很愚蠢,有些事明明没用,却还要去做,要不是你厉害的话,你早就死了!”
杨辰蹲下身,伸手摸了摸剑槽,没好气道:“你不要一口一个你们人类,不管你承不承认,你也是个人,别以为长了对狼耳朵,就可以做一只高傲的狼了,有本事你再长条尾巴出来!”
雷掣仰起头,示意我就不长,你能拿我怎么样?
“我承认,除了金尾和银尾,这些幼崽是打不过你们修行者,也没有你们聪明,但是狼群很团结,更不会抛弃自己的同伴,比你们人类强太多了!”雷掣在关外生活了很多年,见过了太多的丑恶嘴脸,别说是同伴,就是亲人之间也会相互抛弃,正因如此,狼群才能一次又一次取得胜利,“他们这样对你,你就不恨他们?”
“你不要问这么愚蠢的问题,我可不是心胸宽广的大侠,更不是什么烂好人!”杨辰站起身,瞥了眼对方,然后说道:“当时我觉得的有机会,而且胜算很大,所以才会出手,要是我觉得打不过,说不定比他们跑的还快,你家这条金尾巴,我一个人就能打俩!”
雷掣说道:“你说的没错,金尾是打不过你,不过要是金尾和银尾加在一起,两个你也打不过。”
杨辰不置可否,问道:“这里离你说的峡谷还有多远?”
“不远了,就在前面。”
杨辰皱眉,“那咱们还是快走吧!”
他们顺着标记走去,发现沿路都留下了不少标记,每个标记间隔的都不会太远,而且刻画的很有力道,不会轻易的被风沙吹散。
走着走着,杨辰明显感觉到标记的间隔越来越长,刻画的标记也越来越简单,不过力道依旧很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