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两年,他不但有了可以让别人羡慕的贤妻,甚至还有了一个即将待哺的崽崽,大壮怎么能不感动呢。
他知道这一切都是谁带给他的,他更知道自己应该感谢谁。
没有给这家伙婆婆妈妈的机会,博越伸手打断了他要掉下来的眼泪,随后驱车把子怡和小豆子送去了机场。
至于大壮则是跟着他们一起回。
毕竟家里离的不远,明天上完春晚一起回去,应该能赶上吃年夜饭。
办完了最后一件事,大壮驱车几人再次风风火火的向着家里赶去。
————
远在千里之外的博家村,却是另一番景象。
时间正值正月二十九,下午五点。
天气大好。
博爸再次带上了他许久未戴的金丝眼镜,头发打理的一丝不苟,安安给他寄回家的衣服也被老爷子穿在了身上。
就这一身标准的书生气打扮,充满了跑包。
不过博爸很是满意,无视了博妈的白眼向着门外走去。
随着博越的名气越来越高,博爸在村子里乃至这一代人中,隐隐成为了领头人。
威望一度压过三大爷。
博爸为人没什么特别的爱好,唯独喜好人前显圣。
再加上最近过年,小辈们也都为了村子,单单博家的豪华车队加起来就能从村口排到村尾。
这一点也不夸张,因为实在是车库放不下了。
博爸喜好出门,临近年关,谁家杀个猪宰个羊老爷子不但要去负责管理,还要去给家家户户分配。
可以说任务最重的工作被老爷子包圆了。
而今天,老爷子之所以打扮的书生模样,纯粹是被一帮小辈捧出来的。
族里文化最高的就是博越了,博越不在写对联这种活就被交给了培养出博越的博爸身上。
自家人知自家事,博爸知道自己那狗爬一般的字显然胜任不了这个任务,但又不愿意错过这个人前显圣的机会。
为此特意练了三个月的字,不说写的多好至少能看过眼了。
“我说你凑什么热闹啊,三大爷好歹当过老师写对联这种活你也要跟老爷子抢?”
博妈不满的在一旁碎碎念,博爸不在意的道。
“你懂什么,三大爷都九十多的高领了,老爷子写字写出个好歹怎么办?中年一辈里除了我还有谁能扛起大旗?”
博爸的脸上满是坚毅之色,颇有一种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的感觉。
恰好这个时候博文带着一帮弟弟妹妹拿着买好的红纸走进了院子,博妈也只能止住了话头,起身去给孩子们拿饮品。
博爸脸上的急切则一扫而空,反而挂上了浓浓的担忧之色,稳稳的坐在了沙发上,但时不时看向院子的视线出卖了他的心境。
“叔,走啊,东西我们都买回来了,今天写完明天我们一起贴。”
博文走进客厅催促了一句,对上的却是博爸那双不自信的眼神。
“阿文啊,要不算了吧,叔何德何能亲自写对联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