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微小姐,其实我挺喜欢你的,你要不要和我交往?”
岑亦微窝在被子里,双眼无神地盯着天花板,她现在满脑子都是陆伯言同她告白的场景。
就在两个小时前。
楼下,两人四目相对。
听到这段表白,岑亦微受宠若惊。
“你喜欢我?”岑亦微怔住了,两个人才认识多久,面对这样的告白未免太草率了吧。
“嗯!”陆伯言眉眼带着笑,站在风里,风吹起凌乱的发丝。
“为什么会喜欢我?”
“你喜欢江河湖海,温柔的风,美味的事物,写在纸上的诗意风情。而我,喜欢你所有的喜欢,包括你。”
陆伯言起初是欣赏她的才情,但相处过后,也被她开朗的性格所吸引。
喜欢她一个人时的坚强,喜欢她害羞时的脸红。
岑亦微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然后抬起眸子一瞬不瞬凝视着陆伯言的脸。
陆伯言被她看的有些不自在,抿了抿唇,“如果你觉得这份喜欢对你有什么负担,你大可不必放在心上,也不要为难自己 就当……就当我没说过这些吧。”
“抱歉,我觉得咱们之间还不够熟悉,也没有彼此相处在一起,真正的了解对方。我们需要给对方一些时间,等相处下来,慢慢了解了,在一起也不迟。”
“你是觉得这样的告白太草率了吗?”陆伯言垂下眸子,想来确实是如此,女孩一向喜欢仪式感。
“爱情,不只是一见钟情。”岑亦微笑着回答,可表情里却透露出一丝无奈。
“你觉得爱情应该是细水长流吗?”
“比起什么一见钟情,我更相信细水长流的爱情。”
陆伯言沉默片刻,然后说,“我对你并不是一见钟情。”
“嗯?”
“如果下次,我带花来,你会不会答应。”陆伯言抬起头小心翼翼问。
岑亦微咬起下唇,眸子沉了沉,她并没有立马回答。
记得自己和前男友一起看过一场电影,电影里提到了“仪式感”。
看完电影后,看到门口有很多卖花的,岑亦微欣喜地开口。
“听说谈恋爱,要从一束花和一封告白信开始。”
洛舒瞥了一眼路边花农手里的花说,“不过是形式主义罢了。”
岑亦微想了想,“就算形式主义再怎么不好,也比懒得走过场好太多。”
记得很清楚,有句台词是这么说的:“他也许不会带我去坐游艇吃法餐,但是他可以每天早晨都为我跑几条街去买我最爱吃的油条。”
电影终归是电影,理想主义而已。
从那天结束后,岑亦微提出了分手。
洛舒问岑亦微为什么会拒绝自己,其实答案很简单。
如果跨年那天没有堵车,你也没有在原地呆呆地等我很久。如果那天,我没有满怀期待地出门,没有给你戴上我亲手织的围巾。如果那天,你提前预定了我喜欢的饭店,手捧鲜花,向我告白。那我想结局会不会不一样。
仪式感是我买得起花,但是我还是想你送我。我其实没有那么喜欢花,我只是很喜欢你手捧鲜花向我走来的样子。就像我一个人也可以生活得很好,但是还是希望有人爱我。
《小王子》里说:“仪式感就是使某一天与其他日子不同,使某一刻与其他时刻不同。”仪式感的目的就是让自己感觉在生活,而那些给你带来仪式感的人,往往都是爱你的人。
对于爱来说,仪式感就是尊重。
我见过庆祝时香槟喷酒的时刻,也见过求婚成功时戒指的佩戴,见过拥抱,也见过情书。
张国荣说:“恋爱要从一束花和一句告白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