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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零四章香气太勾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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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梦贤是文化人,自然不能跟大毛、小黑似的恶狗抢食。

上次蹭着白玉堂的生蚝吃的有点没形象,那也是因为太饿的关系。

这一次,李梦贤自己带了一堆猪蹄子过来,可是做好了充足的准备。

他摸出自己准备的黄酒,想吩咐谁帮着温一下,左右一看,除了抱着膀子站在一旁的白玉堂,竟是没一个闲人,都在吃猪蹄呢!

“得!还是得自己动手!”李梦贤自嘲一笑,倒也并不排斥,他倒了一碗热水,拿了酒壶,把黄酒坛上的封泥拍开,温上了了一壶热酒,这才夹了一块猪蹄塞进嘴里,“有酒有肉,快活似神仙!”

“嗤……”白玉堂嗤笑一声,“黄酒有什么喝头?等着啊,我带了洋鬼子的酒给你们尝尝!”

白玉堂一早就说他带了东西在门外,他没搬进来,本来想着使唤大毛、小黑来着。

结果被李梦贤一打岔,这会儿没了闲人,他也只能自己动手。

听说白玉堂带了洋酒过来,林放不由得瞄了一眼过去,差点笑出声。

他还以为是什么洋酒,结果就是几捆麻绳捆绑着的啤酒。

看到这几捆啤酒,林放不由得想起了小龙虾。

搁在后世,夏天的傍晚,大排档出摊,要上几扎啤酒,配上一盆小龙虾,那是很多人一天最快活的时光。

麻辣小龙虾的味道,很是怀念啊……

“白老板,麻烦给我一瓶。”林放倒也想尝尝,民国时期的啤酒,到底是个什么味道,是不是和后世一模一样。

“好嘞!林爷,您是要哪一种?要友啤还是要怡和?”

嚯?

还不止一种?

林放有些惊讶。

“那就一样给我来一瓶!”林放又吩咐齐瑞珠道:“瑞珠,去我房间里,拿几个玻璃杯过来。”

玻璃杯在这个年代算不上什么奢侈品,只是却也不怎么便宜。

林放刚开豆花小店的时候,可没闲钱买这玩意儿。

也就是前段时间收拾鳄鱼帮的匪徒,回来的路上看到,顺手买了一副。

本是打算留着喝茶的,赶巧后来白玉堂带了只紫砂壶过来。

用紫砂壶喝茶不但更加醇香,也更有意趣。

这副刚买了没多久的玻璃杯也就闲置了下来。

正好,现在拿来喝啤酒,也算是相得益彰。

“好嘞!”白玉堂爽快的答应一声,拆开麻绳,拿了两瓶啤酒过来,放到林放面前,“这友啤是新出的,别看黑乎乎的,听说口感很好,很好喝,德国洋鬼子最爱这种!”

“这是德国货?”

“那倒不是。”白玉堂干笑一声,摸着鼻子道:“应该算是英国货吧?听说是老板是英国人,不过厂子就在咱们本地,还挺大的!”

“行,我尝尝看。”林放笑着点头,接过齐瑞珠洗刷好的玻璃杯,用拇指顶开啤酒盖,斜着倒了一杯啤酒出来。

“林老板,您这是……喝过?”白玉堂看到林放娴熟的动作,大为惊讶,“我来过这么多次,怎么没见着你喝?”

“自然是喝过,还挺不错。”林放点头承认,“没有合适的下酒菜,也就懒得喝。下次我弄点小龙虾,那东西和啤酒才是绝配!不过,用来搭配猪蹄,倒也不错。”

“洋鬼子的酒有什么好的?”李梦贤正在品味猪蹄的美味,差点没唱上两句,听了这话,一拍桌子,“要论好酒,还得数黄酒最好!尤其是我带来的这坛绍兴陈年花雕,你们喝了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好酒!”

“李先生,这就过分了啊!”白玉堂有些不高兴,“我不就说了句你带来的猪蹄不是什么好东西,你就记挂到现在?等我把啤酒拿上来,你非得怼回去心里才舒坦?”

“我没那么小气!”李梦贤微微有些脸红,“我就是心里觉得有点不舒服。那些个舞厅崇洋媚外,爱卖啤酒也就罢了,咱们自己人聚会,还是应该支持国货!”

“李先生,你支持国货还不如支持我们东家酿的新货!”大毛在旁边插了一句,“我们东家酿的新酒可好了,好喝还不上头!”

“林老板,你酿了新酒?我怎么不知道?”李梦贤大为惊讶,“能不能让我尝尝?”

“想多陈化一下,就没急着摆上来。你来的少,不知道不足为奇。”林放笑着解释了一句,“瑞珠,去拿一坛新酒出来,让李先生尝尝味道。”

“林老板,你可真不仗义!”白玉堂也有些不满,“他是来的少,我可没少来,我都不知道你酿了新酒!一会儿,你可得多喝几杯!”

“好,一定多喝几杯。”林放笑着答应,“不过这啤酒,我就不多喝了,我还是多喝点白酒吧。”

来到这方民国世界,林放还是第一次接触啤酒。

倒是不知道,啤酒过敏的症状,有没有跟着带过来。

想来应该不会。

毕竟如今的灵魂已经强大了太多太多。

可身体还是那个身体,多少还是会有点影响。

等齐瑞珠抱了一坛白酒过来,一张八仙桌上可就精彩了。

菜就一种,酒倒是摆了三样。

黄、白、啤,三国鼎立。

林放闻到空气里飘过来的卤猪蹄的香味,又看了看时间,觉得差不多也就站起来。

“你们先喝着,我去把卤猪蹄盛出来。”

“不急!不急!”李梦贤抹了一把嘴,把嘴里的猪皮咽下去,“我们等林老板过来一起!”

哪怕李梦贤吃遍十里洋场,也见识过南北佳肴,中外美味,可猪蹄,他还真是没有吃过什么好吃的做法。

上档次的馆子,是不会炮制这等下脚料的。

民间手艺人的美食小摊,他又不太愿意尝试。

偶尔尝了那么几次,味道也是一言难尽。

今天他才算知道,猪蹄是何等的美味。

同样是猪皮,什么扣肉上的,什么肘子上的,什么红烧肉上的,都没办法和猪蹄上的相媲美。

一会儿的功夫,李梦贤都已经吃了不下五块猪蹄,选的全都是多皮多筋的。

猪肉他也就是一开始吃了那么一口,后来夹的,全都被他给抖了下去,只要皮和筋。

红烧猪蹄已经这么好吃,李梦贤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知道,其他的烹饪方法,又能把猪蹄做成何等可口的食物。

小火慢卤,两锅猪蹄的香味早就一点一点的飘出来。

等到林放打开锅盖,这下子别说是屋里的几人,就算是街对面正忙着帮林放新建改造铺子的工人,都忍不住连连的吸气。

“什么东西这么香,妈呀,这也太好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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