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步入正轨后,法律条例都做出很多添加,删减,更改。
其中拐卖罪,拐卖者受炮烙之刑,买者斩首。
售卖人口者着射杀,一条就是绝了人口买卖的路子,尤其是奴隶的贩卖,你可以雇佣丫鬟小厮,但不可以直接买,所谓的卖身契更是无稽之谈,在官府面前属于不成立的文书。
强奸罪,强奸者阉割为奴,而这个奴,则是罪奴,会押送去矿区,终身不得离开。
顶考,替考者受插针之刑。
这种事古往今来不少,不论是顶考的,顶替别人原本可以改变的一生,还是替考者,占据其他人成功的名额,都是非常恶劣恶心的事情,而插针之刑就是用粗长的银针,从指尖插入,直接废掉双手,再想顶考,替考,就先想想这代价是否可以承受。
还有禁止动用私刑,凡家暴者,官府直接判处和离,家暴方需服刑三年,受鞭刑,被家暴者如不同意和离,后续官府不再受理第二次。
通奸者,行宫刑,男子受阉割术,女子行缝阴术。
作奸犯科判刑者,子女三代内禁止参加大统考。
造谣者受拔舌之刑。
男女未满成婚年纪不可成亲生子,违者其双方父母受鞭刑。
同时还有如,童养媳,配阴婚,遗弃罪等都有相应惩处。
三妻四妾之事时严几人到没废除,不是因为什么男人的默契,这属于个人意愿,你可以娶,但同时必须遵守相应的婚姻法条例。
比如妾室不可买卖,赠送。
妾生子不可享有继承权。
妾室可提出和离,和离后妾室如一直未婚,男方需承担其生活费用,由原配妻子核实后给予。
凡娶妾者,妻离可分得一半家产,子女可选择任意一方迁户。
你可以喜新厌旧,但相应的规则也必须遵守。
除此之外,烟花之地并没有被废除,不论是青楼还是象姑馆依旧存在。
只是如今那里的姑娘公子自由度更高,是否卖身全凭自愿,如此一来生意反而更好了。
一系列条例下来,整个风气都不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