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于少凡回到村子的时候,他就这样莫名其妙的摊上了一个没见过面的未婚妻。
纵使他几次要反对,但也架不住父亲的一哭二闹三上吊。
没多久,就和黄莺成婚了。
原主得知于少凡成婚了,在家哭了几天,最终还是放下了这段感情,尊重祝福。
可毕竟她就住在县衙,于少凡又是县衙的讼师,两人难免偶尔会碰上那么一两次。
每次碰上之后,他们都恪守礼仪,仅仅是问候对方几句话。
可听在黄莺的耳朵里面,那就不对劲了。
再加上于少凡对她那般冷淡,黄莺觉得两人肯定是有奸情,几次偷偷的躲在县衙偷看。
就这样蹲了好几次,终于蹲到了两人一起说话的画面,黄莺当场就冲了上去,一巴掌扇在原主的脸上:“你个下贱胚子,勾引我相公,不要脸的贱人。”
原主捂着脸看着这个满脸横肉的黄莺,一脸蒙圈。
她不过是去参加姐妹的赏花会回来,于少凡点头问候她回来,她顺嘴问一句,于讼师还没有放衙吗?
就被黄莺一巴掌甩在了地上。
衙门里面的人都懵逼了,反应过来之后,衙门的人赶紧把黄莺给拉开。
黄莺被拉开的时候,还骂骂咧咧的说道:“勾引人相公,县令是怎么教养的女儿?下贱胚子。”
本身原主和于少凡就有一段要捅破不捅破的感情,县衙的人都心照不宣,后来于少凡成婚,大家虽然遗憾,但也没有说什么。
现在听黄莺这样说,衙役的人目光在原主和于少凡两人之间来回扫射。
原主只觉得又怒又气又急,气急攻心之下,便晕了过来,都来不及反驳,更加让外界猜测纷纷。
为了自己的名声,也为了不遭受无妄之灾,原主搬出了衙役,住在了父亲给她买的小院子。
但整个县就那么大,大家都在一个县,难免会碰见。
这不,原主某天出去和姐妹逛街,又遇到了于少凡,对方看见她非常的抱歉,不停的向她道歉。
原主不愿意与之计较,刚想说:“于讼师让开。”
又一巴掌把原主给打倒在地,黄莺破口大骂她不要脸,让不明真相的人都对她指指点点。
原主拼命反驳,但比不上黄莺的大嗓门,更别提柔弱的她想要动手,更是赢不了五大三粗的黄莺。
就这样被对方按住边打边骂,就连原主的小姐妹都没能避免,遭受了无妄之灾。
于少凡想阻止,但架不住黄莺比他还大上两号,几次都被对方一胳膊弄倒。
最终于少凡怒吼:“够了!我要休了你!”这句话。
黄莺才停下手来。
不过她并没有觉得对原主有什么抱歉,反而指着原主:“就为了这个女人你要休了我?”
“你别忘,咱爹是谁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