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就是狼来了的故事,神界太子是真的被叶芙给吓怕了。
在祂眼里,恐怕,哪怕是狼真的来了,都比叶芙可爱得多。
叶芙就是故意的,她可不想让花千茜真的从神界那里领到诛杀仙道反叛军的任务,那可是自己人打自己人。
她上这道折子,就是算到了神界太子的心理。
叶芙手里捧着一杯花千茜专程为她酿造的女士果酒,清软的口感,有一种淡淡的回甘,像是有一颗桃子乖巧地蹲在酒杯里,叶芙每喝下一口酒,它就任由叶芙咬上一口。
金算盘就悬浮在她面前,她时不时从自己的衣袖里,伸出来刚才揣着的手,拨动金算盘上的珠子,口中时不时念叨上几句:“这个神灵可真是个穷鬼啊,谁要在祂的坟墓里去当盗墓贼,那可真是亏死,说不定连下墓一趟花掉的成本都赚不回来呢!”
昆吾剑:“你说的这个人,是不是就是你自己?”
叶芙:“污蔑!污蔑!你这纯粹是污蔑!我什么时候盗过墓?我那是对闲置的资源进行合理的回收再利用!这些尸体放在那里,纯粹就是废弃的垃圾,我把它们整合成了对这个世界有利的资源。去去去,一边玩去,写你的宗门史去,别妨碍富婆算账。”
叶芙拨动了上方的一颗大珠子,就着赵南星被谢溯星打出来的哀嚎声当下酒菜,慢慢悠悠底说道:“其实这次神墓之行,最大的收获还在于解开了四师姐体内的邪神诅咒,还逆练了诛仙大阵。”
昆吾剑探过头来,“那现在的诛仙大阵,到底有什么威力呢?”
叶芙:“以后啊,你管它叫弑神大阵。”
昆吾剑:“!!!”
“你展开说说啊。”
叶芙却不肯多说一个字了,“等你有机会见识到,自然就知道了。”
她继续去拨动下一颗珠子,“还有一点收获,咱们找到了五师兄,嘿嘿~”
黄鹤子端着一盘新做好的糖醋鱼过来,“我收到东海龙宫的邀约,今年的龙门大会,就要开始了,我刚刚调转了飞舟飞行方向,我们不回灵虚门了,直接去东海龙族。”
叶芙:“好耶!要去海边旅游啦!看海去咯~赶海去咯~吃海鲜去咯~”
叶芙是一个在内陆长大的孩子,对于大海,她从小就有一种非常瑰丽、浪漫的想象。
她上高中那一年,整个暑假都在勤工俭学,做的也都是很寻常的事,在奶茶店打工,去快餐店洗盘子,帮人发传单……
开学前倒数第三天,八月二十八号的晚上,她怀揣着自己打工赚来的三千元巨款,踏上了前去海滨城市的绿皮火车。
其实,具体看到海,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叶芙已经完全忘光了,她那时候太疲惫了。
她还在长身体的时候,又要兼顾好学习,不能落下进度,要复习上一学年的内容,还要预习开学后的新内容,还要每天像是往牙缝里面塞沙子一样,硬塞那些零工。
每一天,叶芙都在听到凌晨五点的闹铃响起后,就硬把自己从床上拔起来,像是拔一根带着泥的萝卜。而等她忙完所有的事,将自己完全摔在床上,已经是凌晨一点钟了。
叶芙在火车上一路昏睡,到了景点也是昏睡,看到了心心念念的大海,她还是困得睁不开眼。
那趟旅途,叶芙最后只记得——我曾经看过海。
就是这样一句干巴巴的话。
别的细节,她完全填充不进去。
这一次,和灵虚门的人一起奔赴东海龙宫,叶芙感受到的是完全不同的体验。
还在飞行灵舟上的时候,赵南星就把自己房间里的门关起来,不知道在捣鼓些什么,直到快要抵达东海了,他才兴冲冲地跑出来,手上拿着最新研究出来的留影灵器。
“小师妹你看,这是不是你跟我说的相机?可以调节滤镜,支持一键连拍,有夜景模式,前后的镜头可以翻转,切换不同的镜头有不同的对焦,支持语音控制拍照……”
叶芙:“!!!”
她接过来那台相机,翻来覆去地看,爱不释手,“竟然还有美颜功能,六师兄,你也太厉害了吧!”
赵南星把自己耳边的碎发向旁边一甩,非常骄傲地一摸头发,“那是,早就知道你特别喜欢在旅行的时候拍照留念,留影符的功能根本就不够用,以后有了我这台相机,保管你玩的尽兴!”
花千茜刚好从房间里走出来,交给叶芙一个储物袋。
“四师姐,这里面是什么呀?”
“你赵老师口中所谓的、不够用的留影符。”
叶芙刚一打开那个储物袋,里面的留影符就哗啦啦地往外溢,当场堆成了一座小山,袋子里的留影符还在继续往外冒,眼看着就要把整个船舱都给挤满,叶芙连忙系上袋子口。
“呜呜呜,四师姐!”叶芙扑进花千茜怀里,在她的胸前蹭了一蹭小脑袋,抬起头看她。
“你哪来的时间绘制这么多留影符啊?你每天又要给我上课,又要批改作业,还要备课,还要忙乾坤符阵行对外发展的事,又得熟悉弑神大阵的用法。”
叶芙掰着指头往下算,越算越觉得,花千茜压根没时间绘制符箓,偏偏她一出手就是这么多,拿去乾坤符阵行卖,都能卖上一整年了。
花千茜打了一个哈欠:“用睡眠时间换的,不说了,回去补觉,你好好保持这份感动,符阵课堂上见哦。”
林素问带着大包、小包,呼啦一下,全放在叶芙的桌子上。
她把里面那些丹药,一颗一颗的,挨个向叶芙解释用法:“这颗是避水丹,服下以后,你在水里也能像陆地上那样,正常的呼吸,不用担心憋气、换气。这颗是预防湿气的,海里面湿气重,你还在发育阶段,被伤到关节就不好了。
还有这颗,这颗不是吃的哦,是佩戴的,你用香囊把它装起来,佩戴在腰间,能够让什么水蛇啊,之类的水中讨人厌的生物,离你远远的。”
赵南星:“这么多全是丹药啊?你放进一个储物袋里就好了嘛,有必要分装成这么多份?”
林素问狠狠地剜了他一眼,这才打开最大的那个包袱,里面装的全部是衣服。
“这都是我打听出来的,龙族时兴的样式,小师妹,你看看有没有喜欢的。必须要穿上漂亮的裙子,才能拍出来美美的照片呀!”
赵南星:QAQ
常常感觉我的师门过分重女轻男,我也想穿新衣服呜呜呜呜。
走下飞行灵舟时,谢溯星和拓跋无忌,像两尊门神一样,一左一右的走在叶芙身边,给她拎着包。
谢溯星一身紫衣,一张玉容,大大的紫色兜帽下,露出的那双眼睛,漂亮、邪肆、危险。
拓跋无忌则是全然相反的气质,他一身正义凛然,袈裟下是隆起的肌肉,古铜色的皮肤硬朗帅气。
黄鹤子落下飞行灵舟的位置,也是特意选择过的,这里就是最适合观赏海景的地方。
叶芙刚一走下飞行灵舟,便满脑子只剩下一个字:“哇!”
碧蓝色的海水,向着前方铺开,像是要把天和地都连成一色,扑面而来的海风气息中,夹杂着海水独有的那种潮湿,海边的礁石,在夕阳下如同被涂抹了胭脂的少女,脚下的黄沙温柔地托起叶芙,每一脚踩在上面,都能听到沙子挤压的清脆声响。
如果让现在的叶芙去写一篇海边游记,她一定能写的丰富流畅,充满感情。
小时候,没有见过大海的她,在一次考试中,遇到一道作文题目是——请写一篇海边游记。
虽然它只要求四百个字,但是叶芙实在是编不出来啊。
她只能干巴巴地写道:今天,我和爸妈一起去海边游玩,写到这里,先把爸妈划掉。她没有爸妈,习惯性的这样开头,只是看到别人的游记都这样写。
叶芙改成:今天,我和朋友一起去海边……
她只能结合自己从前看过的那些关于海的信息,竭力的去想象,海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海水一定是很柔软的,或许就像是天上看到的云朵。
海里面是不是有很多很大的怪兽?好像常常听别人提起水怪。
海水的颜色那样碧蓝,掬一捧喝进嘴里,一定会很甘甜吧?
小小的叶芙这样幻想着,最终完成了那篇游记作文,其实这种题目已经算是好的了,还有时候,她会遇到“请你向你的小伙伴们介绍一下人工智能”这种题目,那更是无从下笔。
海嘛,起码叶芙还知道,它是一种地形,哪怕没有见过,但在书上页学过,这世界上70%的面积都是海水,剩下的30%才是陆地。
人类可以把宇宙飞船发射到外太空,但至今无法完全探测出来深邃无边的海底世界的全部奥秘。
人工智能?那真是编都没得编。
那次的考试,老师让同学们互相改卷子,有一个男生改到叶芙的卷子,他家里很有钱,爸妈在很小的时候,就带他去参加国外的夏令营,对着叶芙写出来的那篇海边游记哈哈大笑。
他还故意站起来朗诵,在班里对她公开处刑:“你们快来看叶芙写的海边游记,真是要把我给笑死了,她到底是有多无知啊?居然说海水喝起来是甜的?都是海水了,当然是咸的啊!”
叶芙啊,其实在一开始,也只是一个会因为同班同学的嘲笑,而躲起来哭鼻子的小女孩。
那时候,孤儿院的老院长,温柔的擦干净她眼角的泪水:“芙芙,你要记住,这世上有的人生来就拥有一切,他们永远意识不到自己的条件相对于别人来说是有多么优越,当他们去评价别人的时候,不会知道,并不是所有人,都有他所拥有的那些优越条件,这是他的傲慢和无知。答应我,你想获得什么,就靠自己努力的去争取,不要为这种人再掉一滴眼泪。”
叶芙后来在数学竞赛上,堂堂正正地击败那个男生,拿到竞赛大奖。对方还派人在放学的路上堵叶芙,当然是被钮祜禄叶芙给狠狠教训了。
所以说啊,叶芙能成为现在这个这么狗的叶芙,她遇到过的那些坏人,还真是没一个是无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