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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高大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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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泽平原,是耘丘国少有的几个平原中最着名的一个,其中长河从中蜿蜒流过,造就了这里的一方肥沃。

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使得这里农牧业发达,人口众多,经济繁荣,有着水田之乡之称。

当然,真正让长泽平原闻名遐迩,充当其点睛之笔的,是坐落在其中的圣陵城。

耘丘国前任国主杨忠,曾亲自册封冥教为国教,信奉冥神,拜亓冥道人为国教教主,敬为上人(耘丘国除皇帝外个人所能承受的最高荣誉),封地长泽圣陵。

由于国主的罢黜百家独尊冥教,自此冥教在耘丘国,得到了史无前例的空前发展,一举成为其最大,最具有思想统治力,号召力,服从力的教会。

尤其前几年的发展,冥教的实力更是突飞猛进。除却能和皇帝本人平起平坐,具有同等影响力的亓冥道人外,就是有别于黑冥军的白冥军。

聂羽曾提及过,黑冥军当中大多是普通人,修灵人在其中充当着将领的头衔,但在白冥军中,所有人都是修灵人,并且他们训练有素,作战能力强,具有绝对的服从意识。

再加上这几年冥教传教士,秉着不落一人,不漏一户的服务宗旨,如开花一样在耘丘国各个角落进行传教,搭建冥神堂,设立亓冥道人供像,让众人瞻仰膜拜的同时,宣扬他们的冥神是多么崇高,弘扬他们的齐佞道人是多么的伟大。

并且这种教义有着多种形式媒介的支撑,比如法坛讲堂,比如冠以亓冥道人为作者的一些着作,比如《亓冥道人精神法讲义》,《亓冥道人在长泽的五年闭关时光》,等等的关于讲解亓冥道人自身经历的书籍,都亲切的展现出亓冥道人的风范和个人崇高的英雄人物色彩。

不仅香甜的空气,清澈的泉水,地里能够长出来的庄稼,变成了冥神所赐,最终极端到就连人,不是父母生的,是冥神的恩泽。

而整个耘丘国,是在伟大的亓冥道人的带领下,才能够有如此的繁荣昌盛,国泰民安。这吹捧和火热,曾红极一时喧宾夺主的盖过了皇帝的风头。

还好齐佞道人从不摄政,由此才躲过了莫须有的罪责。

受这种精神洗礼的感染,每年都有众多的善男信女,到圣陵城来拜谒。圣陵城由此变成了耘丘国的精神灯塔,让无数人为之神往,疯狂。

于天从金城出来后,便一路南下,向着圣陵城进发。

他得到的消息是,血狼军在攻破金城后,黑冥军后撤,退到了长泽平原。

血狼军一路南下,追击黑冥军的残余势力,直至长泽,和黑冥军遥遥相对。

这时,位于西北的萧子义,一路披荆斩棘的杀到了这里,却没有继续前进,而是驻扎在了长泽平原之外,静观局变。

届时,三军呈鼎足之势,将圣陵城合围在其中,都不敢轻举妄动。

这自然是顾忌齐佞道人的实力,毕竟冥教除了众多无脑丧志的教徒外,白冥军的实力,不容小觑,甚至毫不夸张的说,亓冥道人有着挑选下一任皇帝,为其加冕的资格。

黑冥军将圣陵城当做挡箭牌和最后负隅顽抗的底牌,血狼军和萧子义,除了正面的虎视眈眈外,背地里,也搅起了争夺亓冥道人支持的,暗潮汹涌。

于天一路上走过照旧的破败和惨不忍睹,唯一的不同是,人多了起来。

零散的人群像水珠,他们汇聚成河流,向着圣陵城的方向流去。

人们的脸上,带着憧憬,贴着神往,怀着希望,即便饥寒交迫衣衫褴褛,依旧遮盖不了他们茂盛的生机勃勃。

在这片被战争屠戮,容不下肉体的土地上,他们怀揣着崇高的敬畏,寻找着心灵和精神上的圣地,归途。

只是可惜,就像朝廷的无能让它们失望一样,他们心中的冥神,也让他们失望。

在临近长泽平原的地方,建立着一个检查哨所,这里是进入圣陵城的第一道屏障。

在哨所前,已经聚集了众多的人,他们无一不是衣不蔽体食不果腹,饥寒交迫,嗷嗷待哺,他们翘首以待的向南瞻仰,可是被厚重的栅栏和兵刃,阻挡在了外面。

就像你拜佛求愿需要上香捐钱一样,想要受到冥神的庇护,需要的,不是爱,而是1斤,就是100板大洋。

就是这100大洋,将众多的人,留在了美好的人间。

于天举目望过乱糟糟的人群,他们的脏乱,不堪,触目惊心的映照在于天的心头,产生一种悲悯,让他想起看到过的《一九四二》中的逃难场景。

他想要救助他们,可是当他救一个,他就需要救另一个,还会有另另一个,另另另一个…

而他,无能为力。

由此于天不敢多看,也不敢停留,他羞愧的从人群中穿过,在他们羡慕的目光中,在他们奢求的凝望里,穿过了那个对他们永远关闭着的大门。

于天进到了长泽平原,这里是亓冥道人的地界,所以受到战争的影响有限。

要说唯一的痕迹,是路上逃难的行人,是他们将战争和死亡的影子,带到了这里来的。

于天继续向前,逃难的人少了许多,检查哨所多了起来,几乎每走上百步,就有一处哨所,并且他们的放行要求很简单,100大洋。

所以可以看到,每一处的哨所前,都聚集了一波人,人数随着距离圣陵城越来越近,呈递减之势。

并且检查也不近人情,上翻你十八辈祖宗,下翻你衣兜行囊,该正经的他给你混蛋,该灵活的他给你装逼,就差扒下你的内裤拿放大镜给你看看了。

其实最开始并不是这样的。

在战争爆发初期,有着大批的难民涌进长泽,亓冥道人是敞开大门接纳他们的。

一方面是展示冥神的爱,另一方面,自然是雪中送炭的提升自己的影响,如果朝廷覆灭,站立起来的,未尝不可能是自己。

就算自己没有类似黑冥军的武装力量,但百姓和民心,就是世界上最强的军队。

但他高估了自己。随着战争的持续和更多难民的到来,他们像蝗虫一样,所到之处将原本富饶的长泽都啃食的满目疮痍。

很快长泽就不堪重负,几近被他们连累成灾区,甚至亓冥道人需要从自己的盘子里分给他们蛋糕吃,这自然不行。

所以只能动用强制防守措施,美其名曰优胜劣汰,自然法则,将优秀的人都留下来。

只是应了那句话,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于天被折腾的头昏脑涨的不知道等待了多久,不知道经过了多少的哨所,当他的钱袋像洋葱一样被一层层的剥削的所剩不多,就怕撑不到他们爱冥神的高度的时候,他终于望见了圣陵城。

于天第一眼,是不屑的冷哼了一声。

面前的城池金碧辉煌闪闪发光,那是外墙上张贴的金粉,即用金子研磨的粉尘装点的缘故,在阳光的反射下,一派珠光宝气富丽堂皇。

这样的建筑如果在高楼林立的簇拥和人们腐臭的品味中,应该有着臭味相同的相得益彰,可是,在这里,相较于战争践踏的破败,就像黑夜中的太阳一样,刺眼。

尤其它那过犹不及的装潢,像是一个满面涂粉来保持花容的死尸,像一个站在拳击场上的白斩鸡,像一只纸老虎,花里胡哨,华而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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