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一声惨叫响起,只见那个大汉摔倒在地,手上不知道什么时候插了一支用来串烧烤的竹签。
细长的竹签直接穿透了整个手掌,大片血迹蔓延开来。
另外几个几个壮汉找了一圈没有发现是谁敢干的,就在连忙抬着地上哀嚎的大汉离开了。
没人注意到的是,胡牧桌子上的竹签少了一支。
胡牧神情没有一丝变化,刚才是他出的手,至于原因吗?自然是他看这几人不顺眼罢了,若不是这里人多,胡牧都想直接杀了。
这种人喝点马尿就开始发酒疯,指不定哪天就被人打死了。
自己这么做也算救了对方,以后可能就不会这么嚣张了。
就是刚才那人手骨估计废了,以后会留下残疾,但是相比丢了小命好多了呢。
“我真是个好人,你说是吗?”
胡牧将瓶子里最后一口啤酒喝完,转头看向边上眼睛一直盯着自己的女子。
这一名二十来岁的年轻女子,身穿紧身运动衣,显露出完美的身材。
很明显是喜欢经常运动的人。
听到胡牧的问话,她有些尴尬的点了点头,刚才那事让她有点脑子反应不过来,她看见了这人将竹签射在十几米开外那人手掌上。
虽然没有看清这人是怎么做到这一点的,但她可以肯定,刚才就是胡牧做的。
“你五感很敏锐。”
胡牧知道,这个世界有很多人各种各样的天赋,这些人都有一个同样的称呼,叫天才。
这种天赋不是传闻中那些异能,可以操控火焰,寒冰。
而是相对普通人来说强一些的方面。
比如,身体强壮,从小就不生病。
有些腿长,跑步快。
或者记忆力超群,即便不爱复习,年年考试还能拿第一。
这种就是天赋。
这女子给胡牧的感觉就拥有这种天赋,五感好似异常敏锐,可以察觉不到平常人注意不到的东西,用灰雾笼罩那个世界中武者的话来说就是习武天赋卓越。
“刚才是你做的吗?你怎么做到的,是魔术吗?”
女子有些紧张的问道,她很好奇,胡牧是如何做到的。
“你好奇心很重,知道吗?知道的太多并不是好事,有些时候人就应该装傻才能活的更久。”
胡牧淡淡道。
说罢,胡牧就起身结了账走人。
女子想起身追过去,但是还是犹豫了一下。
再次抬头看去,胡牧已经消失不见。
回去的路上,胡牧发了信息给自己的私人助理,将刚才的事情说了一下。
沙芊芊当即表示这些都不是问题,会有专门的人去处理这类事情。
四个壮汉去了医院屁股还没有坐热,就被一群警察带走,说因为聚众斗殴,被关了就几个月,后面又查到牵涉其他案件又被判了几十年。
在之后,女子才回到家中就有一群隶属于天宫的工作人员找上了门,让其签署了保密协议。
夜晚,蛐蛐蛙叫,此起彼伏,扰人清净。
路灯下,一团飞蛾盘旋围着昏黄的路灯。
屋内。
胡牧盘坐在床上,感受体内律动变化,自从进入锻脏,铁衣石臂功进入第三层,让他感觉自己每时每刻都在变强。
胡牧知道,那是自己临近换血境的现象。
换血境,换去旧血,蜕变出由强化过心脏造出的新血,会让武者的实力提升一大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