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承璟的母亲因为出身尊贵,便可以成为父亲的妻子,易承璟也是父亲唯一的嫡子。
而他的生母,明明出身清白,却只能够成为任人作贱的妾侍,他也成了不起眼的庶子。
可是,这到底凭什么呢?凭什么有的人生来就尊贵,有的人就得卑躬屈膝?他不服!
他已经受够了那种屈居人下,被人踩着的滋味。他要让那些曾经看不起,欺辱他的人都生不如死。
为了达成这个目标,他可以不择手段。
谁敢拦他的路,就杀。
*
快到晚饭的时候,一直未露面的孟家大少——孟明域终于出现了。
他身形颀长,约二十五六的年纪,目光清亮,一身书卷气。
孟明域为人健谈,待人温和有礼,言谈之间极有分寸,让与之交谈的人感到十分舒服。
一番交谈下来,孟明域对奚华筝的印象极好。他早前便听孟大帅夸过奚恪庭的一双儿女都教养得十分优秀,从小跟着家里出国见了许多世面,长大后又都选择了自己喜欢的专业。
奚家长子奚商羽学的是数学,奚华筝的则是医药学。
孟明域认识不少学医学的朋友,鲜少见到学医药的。
恰好孟家也有药铺,孟明域负责打理家里的产业,自然也要懂一些。两人便就医药方面聊了起来,然后又延申到其他领域。
孟明域发现,奚华筝不仅专业知识十分扎实,知识面也很广泛,还非常有见地。
奚华筝也早就听闻孟家长子虽然没有继承孟大帅的衣钵,却也十分能干。他不仅将孟家的产业打理得井井有条,还越做越大 。年纪轻轻,已经是义安商会的会长。
她本来就对鸾宓和孟大帅极有好感,如今见了孟明域,更是觉得孟大帅教子有方,子女都十分出色。
*
晚宴开始,刚才一直候在门外的佣人听到招呼,立刻将一道又一道的菜呈上来。
菜式很丰盛,色香味俱全。
孟大帅对着奚华筝和颜悦色地说道,“华筝,你不是外人,我就没让人做那些中看不中吃的菜式,都是些简单可口的,你尝尝。”
虽然孟大帅嘴上说是简单的菜式,可奚华筝知道,这可不是什么普通的菜,都是花了不少心思的。
她向孟大帅道谢,“我来这里,实在是给伯父和各位添麻烦了。”
孟大帅笑着摆摆手,孟明域也温声道,“华筝不必拘束,当自己家就好。”
孟大帅第一筷,就夹了一只厨房早就开始炖,已经炖得酥烂肥圆的海参,放到奚华筝面前的空碗里。“华筝,你多吃些,要吃饱。”
孟明辰提筷,正要伸过去,盯着自己父亲把那条夹起来还微微颤动的海参放到奚华筝碗里,手停在了半空。
他皱了皱眉头,正欲说些什么,忽然对上鸾宓的目光,便若无其事地收回筷子,低头扒了口饭。
鸾宓跟孟明域交换了一个眼神,两人笑而不语。
接下来的这顿饭,吃得也算是宾主皆欢。
孟明域和奚华筝有许多共同话题,鸾宓也时不时地会插上一两句,孟大帅一直都笑呵呵的。
满座皆欢颜,只有孟明辰垂下眼眸,沉默地吃着饭。
看着交谈甚欢的长子和奚华筝,孟大帅一张脸笑开了花。
他老早就相中了奚华筝当儿媳妇,这孩子不仅从小就冰雪聪明,长得也好。
孟大帅当时的想法是让奚华筝长大了当自己的小儿媳,比起大儿子,奚华筝跟小儿子孟明辰的年岁更为接近。
奚华筝跟二女儿孟鸾宓同岁,只是比她大了几个月,比小儿子大一岁。
孟大帅跟奚恪庭提过一次,当时奚恪庭说他不想早早为女儿定下婚事,等孩子们都长大了再说。
等到孟明辰长大,孟大帅就没脸再提这事了。如果是他,也不愿意把自己呵护在手心里长大的女儿嫁给像孟明辰这样的纨绔。
可今日看来,奚华筝还是有可能当他儿媳妇的,只不过对象换成长子罢了。
这样也好,长子为人稳重谦虚,各方面都跟奚华筝更为般配。
晚饭后,几人在客厅喝了会茶,又吃了水果,就各自回房了。
孟大帅本来还想拉着奚华筝再聊会天,孟明域看出奚华筝的倦意,便善解人意地让佣人带着奚华筝回她的房间休息。
*
孟明辰回了房间,也没脱衣服,就直接横仰在床上。
他刚闭上眼,打算冥思一会,就听到敲门声,“大哥?”
发现门外的人是孟明域,孟明辰有些惊讶。
“今晚见你没怎么吃东西,我让冯妈给你煮了宵夜。”孟明域将炖盅放在房间里的桌子上,“吃一点吧。”
孟明辰揭开炖盅的盖子,往里面看了看,发现是自己最喜欢的莲子百合红豆沙,顿时泪眼汪汪,“大哥,这个家里只有你对我好了。”
自从奚华筝出现之后,他爹和他姐眼里就再也没有他了。
看着孟明辰这副样子,孟明域只觉得好笑,“你胡说什么?家里哪一个不关心你了。”
孟明辰撇撇嘴,又不敢反驳,低头拿起勺子开始吃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