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市就是南方的一个经济比较发达的城市。
林宇立刻就明白了。
袁华的那个相好的就在南方,应该是带着青山的骨灰去找他的亲生父亲了。
“我知道她去哪里了?这件事就到此为止吧。感谢你们的帮忙。”
林宇跟在场的公安干警鞠了一躬。
从公安局出来,周刊道:“为什么不继续寻找,直接把人找到。”
“我不想浪费公安的时间,京市距离S市那么远。S市那么大,又不知道她具体的位置。去一趟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找一个这样的女人不值得。”
周刊点点头,“你说的也对。找到她,她要是不回来跟你办手续,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林宇叹了口气,“我相信老天有眼,她这样的人今后不会有好结果的。”
“就是难为你了,要是她一直不回来,拖着你不离婚。你连重新找个人都不能。”
林宇的目光看向远方,冷冷的说:“她不会不回来的。她也不看看自己多大岁数了。那个男人要是真的爱她,就不会在意她结过婚生过孩子。
不会因为有青河的存在而错失好不容易有机会在一起的机会。
那个男人之所以那样说,不过是给自己找的借口。
现在过了这么多年,那个男人肯定早就结婚生子了。她带着青山的骨灰过去不过是自取其辱吗。
吃够了苦,她自然就会回来的 。”
周刊点点头,“你说的有道理,那就不要管她了。走,回家。”
两个人回到家里,林青河也知道了这件事情。
她也赞同父亲这样做,没有了袁华,日子又恢复了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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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华坐了两天两夜的火车终于来到了南方。
出了火车站,站在S市的热闹街头。身上背着一个黑色的行李包,除了几件衣服就是林青山的骨灰盒。
这里跟京市一样的繁华热闹,街上的小汽车都比京市的还多。
走在路上的年轻姑娘,穿着时髦,烫着洋气的大波浪,穿着高跟皮鞋,走在大街上就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经过一扇很大的玻璃窗,她看到自己已经老去的容颜 ,土气的穿着,脚上的黑色皮鞋,鞋头的皮已经脱落了。
她才惊觉自己真的老了。才四十多岁而已,怎么就这样老去了?
这是一家发廊,看到贴在墙上的那些模特的发型照片,她摸了摸自己土气的四边齐的发型。鼓起勇气走了进去。
里面出来一男一女两个理发师,看到有人进门,高兴的上前来打招呼。
袁华完全听不懂他们说什么就被连拉带拽的拉到椅子上坐了下去。
“姑娘,你说啥我听不懂,我就是想来做个头发。”
那个漂亮的年轻姑娘跟男人对视了一眼,然后亲切的问:“大姐,你不是我们本地人啊?”
女人笑着用不太标准的普通话跟她说话,袁华要认真的听,才能勉强听懂。
“我不是本地人。”
“您长的这么洋气,我还以为您是我们本地人呢。”
袁华看了镜子里的自己,她的这张脸一直是她骄傲的地方,虽然眼角已经有了皱纹,但是这张脸还是美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