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觉得这个世界都是自己的了,自己就是神。
他无法忘记自己以前活的多么卑微,所以他更加格外的喜欢现在的生活。
陈大明想着如果这么下去的话,自己相当于长生不老了。他意识到自己已经得到了全世界上的人都在梦寐以求却无法得到的东西。
但是时间久了,大概过了几千天,或者上万天之后,他彻底厌烦了。
整个城市所有的酒店他也都住遍了,所有的美食也都吃够了。
豪华大餐现在吃着还不如以前路边烧烤的味道。
他发现所有不需要努力就能得到的东西,都不会被珍惜被重视,更不会感觉珍贵。以前吃次羊肉窜都感觉是人间美味,而现在满桌子的山珍海味都味同嚼蜡。
他开始痛恨这种生活。
他讨厌不管怎么努力,不管做什么事情到第二天一切都化为乌有,都必须要从头再来。前一天好不容易才通关的游戏,第二天还得要重新打。经过不懈努力才获得喜欢的女孩的一点好感,第二天却又把自己当成路人。
他开始可怜房东,虽然房东黄胖子这个人很小气,有些贪心。但是即便是杀人放火,罪大恶极的人,也不应该承受这种被别人拿刀威逼捆绑抢劫了100多次的悲惨经历。
再后来陈大明就不再去房东那里了,也不再去报复那些曾经伤害过他的的人。因为复仇所带来的只是那短暂的快意,对于现实生活没有半点意义。
他开始每天看书,开始过简单生活,开始自己煮东西吃,每天只花自己身上剩下的那十几元钱。
他也不再去面馆和巧儿聊天,因为每天聊的都是相同的内容,已经听了几百遍。
他已经找不到任何能让自己提起兴趣的事情了。
有一次他甚至给于婷婷的尸体穿好衣服,坐在那儿和她聊天。虽然从理论来讲外面的世界他可以随时都拥有,虽然他可以不受法律与时间的约束,虽然他已经能够得到以前一直梦寐以求的,但是他却更加感觉无比的空虚。
甚至他开始怀念和前女友一起的日子,虽然很不美好,但是能感觉自己是在活着。
他看了有几千本书。
学了画画,烹饪,吉他,插花,西班牙语,刺绣,芭蕾舞和织毛衣。
他不知道自己度过了多少个四月二十六日,也许几千个,也许更多。
每天下午三点在警察来抓他之前把自己灌醉,其中有几次忘记了,不得不去再次经历在警局被讯问的过程。
再后来他甚至连把自己灌醉都懒得去做了,被抓到警局反而成了他的乏味生活的调剂。
为了寻求刺激,其实更准确的说应当是给平淡枯燥重复的生活增添一点乐趣,多一点不同。陈大明甚至抢过银行,不过每次都被门口的保安大爷和在场的几位女职员当场制服。
甚至陈大明还尝试过裸奔,不过刚奔了十几米就被一群广场舞大妈给逮住了。大妈们的战斗力远超他的想象,三下五除二就把他给撂倒了。几个大妈压住他的胳膊腿,给他五花大绑,光溜溜的给押送到了派出所。
路上还被巧儿给看到了,那一刻他只想去死。
以后不管多无聊,他也不敢干这事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