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马上就到了。这是“621 B城碎尸案”23周年的日子,李建飞最近几天有点焦头烂额了。
媒体一直追着他不放,想在这起案件的周年日的时候能报道的新的内容。但是他却什么都给不出来,领导也开始给他压力,负责审讯方平的专案组到目前还是没有任何进展。陈大明已经昏睡一个星期了,还没有半点醒来的迹象。并且陈大明是因为自己才昏睡的,对赵大巧他心里也十分愧疚,所以每天不管多忙,他就抽出时间去看一眼,看看有什么自己能做的。
这些天他每天只睡三四个小时,鬓角两边甚至能感觉到多出了不少白发。
甚至李建飞也想到了最坏的结果,再过几天方平的羁押期限到了,等到释放以后他绝不会善罢甘休的,那时候可能自己的警察生涯也就此结束了。
他真的是不甘心,凶手明明已经抓到了就在眼前知道就是他干的,但是偏偏却找不到证据。
李建飞甚至开始怀念几十年以前,那时候对于警察的约束远不如现在,刑讯逼供甚至成为了一种审讯案件的常规手段。人们都错误的认为刑讯逼供会造成很多冤假错案,而事实上刑讯逼供造成的冤假错案比例并不高。
给犯人定罪并不是他招了就可以定罪了,还需要其他的证据。就像杀人一样,绝不是承认自己杀人了就可以了,还必须说出凶器在哪,具体的时间地点以及犯罪过程,这些都是造不了假的。
对于那些屈打成招的,除非有警员故意栽赃,否则关键一些要点无法核实的,是不能定罪的。
李建飞刚刚当警察的时候遇到了一些案件,明知就是这个人干的,但是却找不到证据,最后不得不眼睁睁的把罪犯放走。
曾经他们就侦办过一起案件,抓住了一名杀人嫌疑人,但是苦于没有证据,最后不得不把他放了。然而一年以后这个人又再次犯案,杀了两个人,那时候才落网。李建飞就想,如果第1次把他抓住的时候就给他一顿打,让他招了,就不会有后续这些事情发生了。
李建飞很不解的问他的师傅,“为什么不能像以前那样打嫌疑人一顿让他招了呢?只要我们后期把关严格,是不会造成冤假错案的。”
李建飞的师傅语重深长的对他说,“你要记住你是一名警察然后,你破案的方式也必须用合法的手段才可以。 禁止刑讯逼供并不是因为它能够造成冤假错案,事实上它反而能加快案件侦破的速度。”
“彻底的废除刑讯逼供,是因为打人本身就是违法的,作为执法者来讲,用违法的手段来维护正义,这等于亵渎了法律的尊严。”
“还有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一名警察如果习惯于使用刑讯逼供,习惯于暴力的话,那么慢慢的他身上就会沾染上一些匪气。这种人多了会大大影响我们警察队伍的形象,而我们警察又是一个国家法律的象征。如果百姓对警察失去了信任的话那将是十分危险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