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顿了顿,扯出一丝笑容:“安心,你知不知道我第一次见到你是什么时候?”
“不就是……民政局门口吗?”我嘟囔完,就要抽回自己的手,可是他不放。
他叹气:“不对,安心。我第一次见到你是我高考结束的那个假期,我和三哥一起去学校取了录取通知书,经过你家楼下时,你正好从外面回来。”他说着伸手将我耳畔垂落的发丝挽到耳朵后面,“安心,你那天红裙飞扬,眼神洁净清澈,笑脸灿烂如烟霞,你跑向三哥的模样,在我心中留下了深深的烙印。怎么会有女孩子能如此明艳动人?那一刻,我心动了。”
“我怎么不记得了?”我脑中一团浆糊。
他抬手揉了揉我的发顶,“小丫头,你不记得也很正常。毕竟,我那会儿相貌平平,不具备吸人眼球的魅力。”
我哦了一声,半天才抬头看他:“三哥高考哪一年,我十六岁。”
“对,你十六岁,九月初九生日,喜欢穿红色的衣服,不喜欢骑自行车,只喜欢走路,喜欢看书,最喜欢的一本书叫《玲珑人生》,每天写日记,喜欢喝醪糟汤,喜欢吃油饼,还喜欢吃桃子,这些我都知道。”林正天如数家珍,神色甚是得意。
我伸手在他胳膊上拧了一把,“简直莫名其妙,你是联邦调查局的?”
林正天很配合地龇牙咧嘴,然后握住我的手,深深叹了一口气:“安心,你跟他……能说说吗?”
“谁?”我问完就意识到他说的是秦子尧,这是林正天第一次提到他,我暗自叹气:“有什么好说的?”
“给哥说说。”他半是商量半是诱哄,又给我灌了一口酒。
或许是酒精的作用,我竟然想说给他听。我看了他一眼,打开了话匣子:“大二下学期,刚开学不久,我从学校图书馆出来,脚下一滑,从楼梯上滚了下来。他打完篮球,正好路过,看到我从楼梯上滚下来,跑过来抱起我就往校医院跑。那一刻,我觉得他犹如神兵天降。”
“后来呢?”
“后来,我脚踝骨骨裂,行动不便,他天天去开水房帮我打水。再后来,我就成了他的女朋友。他去打篮球,我就跟着去给他加油;他去图书馆,我就跟着去看书;他不喜欢红色的衣服,我就不穿;他不喜欢吃面食,我就跟着他吃米饭。总之,我什么都顺着他。可是……”我哭了,“他反悔了,他为什么要骗我呢?我明明那么喜欢他。”
“是他不配。”林正天说完,将我揽进怀里。我的脸贴在他的胸口,泪如雨下,憋了这么多天的委屈终于找到了出口。
后来,我好像骂秦子尧狼心狗肺,骂他欺骗我的感情。再往后,发生了什么我记不清楚了,只记得他好像又给我喝酒了,我很热,要换睡衣。换睡衣时,他好像被狐狸精勾去了魂魄,一脸痴呆,好像还乘机亲了我,还咬了我……
第二天我睁开眼睛时,发觉自己躺在林正天怀里,我一惊,大叫一声,一脚将他踢下了床,“林正天,你这个流氓。”我一脸惊恐,捂住睡衣的领口,对着依然坐在地上醒神的林正天骂道:“你乘人之危,你就是故意给我喝酒,然后乘机占我便宜,你这个登徒子大流氓。”
“姑奶奶,小声点。”林正天起身像是要扑过来捂住我的嘴。
我连忙往后躲,边躲边骂他不守信用,说好的睡沙发,怎么睡床上来了。
他定了定神,突然扑过来,一把将我搂进怀里,紧紧抱着,“安心,哥喜欢你,想跟你亲近。可是,我……忍住了。安心,我不会乘人之危。”
我挣扎,无意中低头,赫然发现红色睡衣下雪白的肌肤上有牙印,那牙印正正在锁骨下面的雪白软肉上,“林正天,我要掀翻你家屋顶。”我的声音真能将他家屋檐上的瓦片震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