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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会儿,我只觉得热泪盈眶、脸热心跳,捧着一叠蝇头小楷写成的书信,轻轻压向胸口,感觉那上面有一颗炙热的少年心在猛烈跳动。
糙汉不知什么时候走了进来,从身后轻轻拥住我,亲吻我洁白的后颈,边亲边说:“所以,我对你是一见倾心,现在信了吧?”
心头像被人猛地浇了一壶热水,七分滚烫三分疼痛。当年,那个十九岁的少年,拿着高校的录取通知书,无意中看到一个令他心动的女孩,一眼万年,回家后埋头写下一份真切的情书,哪有比这更能打动人心的呢?
我深吸一口气,说:“情真意切,文笔流畅,要不就是天赋异禀,要不就是熟能生巧。林正天,你属于哪一种?”
这会儿,我已经回过神来了,哪个女孩子还没收过几封情书呢?
“你……哥当然是天赋异禀,这是第一次写情书,你个小没良心的,怎么能质疑哥呢?”糙汉说完,低头就在我肩头咬了一口。
怎么突然变成属狗的了,张口就咬人。
当晚,糙汉不情不愿地去睡沙发了,屋子里的的火炉够暖和,也不怕冻着他。
我搂着兜兜睡在床上,突然想到,结婚第一晚,是我睡的沙发。天刚亮,婆婆来敲门,糙汉怕露馅儿,将我拦腰抱起,丢在了床上,摔得我七荤八素。
“林正天,你还记不记得我们刚结婚时睡沙发的事情?”我轻声问。
那边半天没声音,这么快就睡着了?正疑惑间,传来糙汉幽怨的声音,“怎么不记得?媳妇儿,你是真行,结婚那么多天都没让我近身。要不是哥有定力,早就强行吃了你。”
“得亏你有定力,不然我早跑了,还能等你下套?”
“跑?安心,你那会儿没少打算吧?”
“是没少打算。”
黑暗中,我瞪了糙汉一眼。
明知道我要跑,你也不揭穿,就暗戳戳地想法子暗算我,腹黑机敏,扮猪吃老虎。
后来,才知道,我属于有事就写在脸上的一类人,而糙汉,属于那种深藏不露的那一类人。
不知怎么回事,聊着聊着,糙汉蹭过来,蹲在床边扯我的被子,问:“要不哥带你出去吃甜品,城里新开了一家甜品店,榴莲酥很不错,你肯定喜欢。”看我不说话,又加码:“待会儿我点个奶香四季春,也让你喝两口。”
这糙汉,真正按住了我的死穴。那个奶香四季春,是我最爱的奶茶,从怀孕开始,就没喝过。
看我同意了,糙汉以极快的速度把兜兜抱进了堂屋,交给婆婆看护,回来又帮我一顿穿戴,两人牵着手就出门去了。
要是有先见之明,我绝对不会出这个门,糙汉更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