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相信祖父会舍得让师姑做这么惊骇世俗的事儿。
这事儿别说去做,就是说出去都会令人闻风丧胆,令人千夫所指。
“祖父……”廖当归见祖父老神在在的样子,自己先急了,“小师姑,我说那等危险的事儿,您迫不得已时,做那么一次就够了,何必还要……”
想到当初的情景,想到师姑说得只有一半一半的把握,想到要是手术失败的后果,他都说不下去了。
“长辈说话,晚辈带上耳朵听着就可以了。”
其实,何止是廖当归惊讶,春眠也惊讶,春晓更是惊讶。
虽然面前的小姑娘是自己的小主子,出于她自小接受的“主子胜过自己的命”的教诲,春晓即使会听命于这个小姑娘,但也只是出于她的职责,她的本能,其实她内心带着不屈服。
当她听见小姐要教她什么手术刀时,她下意识地去观察小姐的手,纤细而柔软,宛如一朵盛开的白莲花,整齐且粉红的指甲衬托出她白皙的肌肤,闪耀着滢滢的光泽。
这分明就是一双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矜贵小姐手,哪能是耍刀习武的粗糙老茧手?
她怕不是为了收服自己,震慑自己,才这么说的吧?
可是她按照自己那么多年察言观色的经验,竟看不出这小姑娘脸上的一丝破绽!
奇了!怪了!
“那春眠,你呢?”许月季没有去理睬春晓脸上神色的几番变换,转而去问春眠。
“……”春眠似乎是有着挣扎,圆润的脸上染了一层绯红,她悄悄抬头看了一眼小姐,见对方还是笑盈盈的模样,才下定决心似的开口:“奴婢,奴婢喜欢,喜欢吃。”
许月季没笑,廖当归就先笑了起来:“嗯,看得出来,确实是喜欢吃。”
春晓偷偷地伸手拧住春眠的腰肉不放松,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恨不得用手把她的嘴给堵上。
“丝——”春眠腰上一疼,就知道自己又说错话了,“奴婢,奴婢会上山摘草药,庄子上的叔伯、婶子、老人,还有小孩,有头疼脑热的,我可以给他们拔一些草药……”
春晓见她总算说了有用的东西,就松开了放在春眠腰上的手。
谁能料到,她刚松开手的那一刻,她就后悔了。
“不过,有时候有用,有时候没有用,有用的时候少,没有用的时候多……”
春眠老老实实地说着,腰肉又是一阵紧痛。
“丝——不过,这么多年,没有死过人,最严重的也就是吃了我给的草药后拉了几天,丝——”
春晓觉得这是蠢笨了十五年的春眠最蠢笨的一次。
春眠是她在逃难路上遇到的同伴,当时两个人都只有六岁,两个人都是孤身一人。
她的阿爹染了病没了,阿娘是饿死的,春眠的阿爹和阿娘都是在逃难过程中走散了,下落不明,生死不明。
后来,她们同时被一个男人带回了庄子上,结束了炼狱般的逃难生涯。
她们也知道了,带她们回来的人是廖十三宝。
但是廖十三宝并不是他们的主子,她们和他的主子姓廖。
他们的主子并不住在庄子上,庄子上有一千三百七十六个人,没有一个人见过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