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四月芳芬尽,一个从大山走出的青年白面笑脸,看了看四周即将凋零迎接盛夏的百花。
此时这个季节,对人间来说是一年最好的时候,不冷不热,城门外的朱佩奇抬头看去,灰青色高厚城墙,与自己印象的相差不大。
此时应该是卯时,城内确早已响起热闹的叫卖声,看来这人讨生活的拼劲从古延续,朱佩奇将寿衣脱下,翻着穿,要不然胸前那个大大的“寿”字,会引起人群注意。
“包子,热乎乎的包子,都踏马来吃包子哦。”
“早茶,糕点,不吃都是煞笔哦。”
“早酒,快来喝早酒,喝死拉倒。”
街道上热闹非凡,吆喝声彼此起伏,即便是早间,都能感受到人间一幅盛景,不愧是备受神族特别庇佑的人族。
朱佩奇走在街上,左看右瞧,即便他以前是人,但这幅古场景还是看起来那么新鲜。
人群拥挤,潮流汹涌,店家的幌子在晨风中扬起,早餐店前白烟滚滚,络绎不绝的行人在谈论属于自己的话题。
人间烟火气浓郁。
朱佩奇咽了下口水,走到一家布匹店,他不是被那些食物吸引,而是满街行走的点心,让他骨子妖性味蕾爆棚。
几十年的大山生涯,他习惯了茹毛饮血杀戮成性的原始生活,今日突然以人的身份走在人间,朱佩奇有一种说不上感觉。
他可以控制这种低级的欲望,如果连吃欲都无法掌控,那与蛮荒饕餮何异。
“老板,有现成的衣服吗?”朱佩奇走进布匹店,一个身材臃肿的中年胖子,正在准备将布料搬出来摆在门口摊子上。
“有的,有的,欢迎。”老板回头笑道,一大早所来之人,气度不凡,一看就是大户人间公子哥。
只是这反着穿的衣服,怎么有些奇怪。
老板也没有多想,一大早开张进店第一人,皆是尊客,热情的将朱佩奇往里请。
“客官,这里都是做好的衣服,你看一下。”
店铺内有几十件布料看上去就上乘的衣物,朱佩奇将寿衣直接脱下,露出白到失血的上身,将布店老板看的一愣。
“这一件。”朱佩奇指着一件黑色长衫道。
还是黑色更符合他的身份与气势。
“客官很是好眼光,这件黑色长衫,是采用山中五百斤野猪皮缝制,其袖口与衣领更是上等狐皮与其缝合。”老板虽然觉得朱佩奇行为有些怪异,但听到其要这一件衣服,不由喜笑颜开。
这件衣服,可是店里镇店之宝,价格贵是一方面,最主要没人喜欢穿这种真皮长衫,基本无人会买,价格九百两白银!
老板还在为这件造价昂贵,却卖不出去的衣服发愁。
既然有人想要,老板当然求之不得。
老板突然皱眉后退,朱佩奇竟然在他店里脱下裤子,甚至连底裤都没穿,就露个屁股无所谓背对着老板,随后拿下一条裤子套在身上,又将老板手中刚取下来的长衫披上。
在一面铜镜前,朱佩奇整理衣服,目光在镜子上下左右看,随后靠近,捋了捋长发,扎起来。
露出那一张确实帅气无比的脸,只是有些失血,看上去有一种病态帅。
目光柔和,鼻子高挺,嘴唇轻薄,身材不胖,个头一米八上下,这在人间确实属于帅哥行列。
朱佩奇欣赏一番后,很满意这副身体与衣服。
“老板多少钱?”
“你是小店今天第一个客户,这件皮长衫原价八百两,打折七百七十两。”
“哦,没钱。”
刚才还一脸谄笑的老板,一下挺直腰板,满脸冷厉道:“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