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淑娘和李家人偷偷观察下,觉得他们和那两个闲散模样的鹅毛衙役完全不同。
怪不得钟木娘如此相信县令大人了,光看这衙役的模样,就知道县令大人治下有方。
“民妇汪淑娘。”
“民妇钟木儿。”
“草民李丛。”
……
“拜见县太爷。”
众人纷纷报了名字,那陌生青年叫梁介,与两个衙役和婆子均是隔壁石九县的人。
汪淑娘知道青年的名字后,心里咯噔一下。
难道是……
乔震清楚几人身份后,开始发问。
“梁介,你们为何去李家村强拿汪淑娘?你说汪淑娘是你未过门的妻子,有何凭证?”
“回大人,十五年前,汪淑娘与小人大哥梁兆定有婚约。”
娃娃亲,但梁兆未及成人就夭折了。
“按照继婚习俗,汪淑娘没有与小人大哥完婚,就应与小人完婚。因此,他是小人的未婚妻。”
乔震眉头微皱,梁介说的习俗叫“收继婚”。
“收继婚”的习俗流行于草原文化。
父亲死后,儿子不仅可以继承父亲的遗产,还能续娶父亲的妻妾。
(生母除外)
哥哥死后,弟弟也可以娶嫂子。
在乱世之时,草原人将此习俗带到了中原,有一部分汉人村落也在沿袭此习俗。
乔震又问汪淑娘“梁介所说是否属实?”
“回太爷,民妇年幼时却有一桩口头婚约,但早已作废。”
汪淑娘将当初的事情经过,见证人姓氏名谁都一一讲出来。
“后来,在民妇父母的安排下,民妇嫁与李家村李丛为妻,现已五年。并育有两子。”
“民妇家人并没有许诺,要将民妇嫁与梁家这样的话。请县太爷为民妇做主。”
乔震惊讶于汪淑娘的陈词条理分明,逻辑清晰。
这可不是一个普通的村妇。
“本官知道了。”他又继续问梁介,“你大哥去世后,汪家可有许诺将汪淑娘嫁于你?”
梁介眼神闪烁,“没…可是依照我们那的习俗,她确实是小人的未婚妻。”
乔震继续问“那你知道她已经成婚多年了吗?”
“这……,小人也是刚刚知道。”
“刚刚是何时?”
“小人……小人……”梁介冷汗直冒,“可是大人,这是我们那的习俗,小人并不是无理取闹啊!”
习俗不受律法保护,也不受律法约束。
就算是因为习俗犯了错,官府也不应该重罚。
而且梁介身后的衙役是隔壁县的,不属于来福县的管辖,乔震也不能随意处置。
乔震对他心里打的算盘门清,但很抱歉,乔教授可不是好欺负的软柿子。
“汪淑娘,他来你家要把你抓走时,是否向他陈述了你已成婚多年的事实?”
“是,民妇一开始就告诉他了。”
“那梁介可有当场息事宁人,表示歉意?”
“没有,他不仅没有道歉,还强行要把民妇拖走。”
也就是说,“习俗”只是一个借口,这梁介就是看上了汪淑娘。
想要以“收继婚”的理由,强行把她抢走。
等去了石九县,县令拍板一拍,就算汪淑娘不愿意,也只能嫁给梁介为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