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十二日,辰初。
今天对蓝田的百姓而言,是能光宗耀祖的日子。
几乎所有的蓝田县老百姓,都来到蓝田书院,参加出师典礼。
对他们庶民而言,家中能出一个读书人,简直是想都不敢想的事。
此刻,他们的笑容是灿烂的,他们的感激是发自肺腑的。
“赵老汉,你家祖坟冒青烟啊,赵狗儿成为第一批出师的学子啊。”
说话的是位中年汉子,他眼神中充满着羡慕。
赵老汉踹了他一脚,十分自傲着道:
“以后不准叫他赵狗儿,要叫他赵子龙,太子殿下亲自取的名。”
“啥?”中年汉子瞬间呆住,眼神中满满都是嫉妒。
边上观礼的老叟道:
“以后的确不能再叫小名,太子殿下说过,出师后他们会外派到边疆为官。”
边上众人连忙附和着。
庶民的子弟能做官,简直是想都不敢想的事。
“快看,太子殿下过来了。”
“真的耶,连皇帝与皇后都过来观礼。”
...
李承乾选的日子不错,天公作美,风和日丽。
李承乾对此次毕业典礼很重视,原因很简单,大唐缺人才。
尤其是边疆地区,更缺人才去建设、去治理、去教化。
虽然此次出师的学子只有五十名,而且全部都是庶民子弟。
身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愿意去边疆。
李世民与长孙皇后两人,在李承乾带领下来到观礼台。
看着台下几百人的方阵,尤其是前方的五十人方阵,李承乾心里充满着成就感。
“高明,为何他们手中拿着长剑?”
见老爹好奇,李承乾让人取一把,给老爹鉴赏一番。
剑鞘与剑柄并不华丽,相反很普通。
接过剑后,李世民朝李承乾开着玩笑:“高明你也太小气了吧,怎么不送些好剑?”
李承乾嘴皮抽搐一下道:“父皇抽开看看便知。”
李世民狐疑的将剑抽出来,隔老远就感受到剑锋上传来的锋利。
“君羡,把你的剑拔出来!!”
“唰”的一声,李世民手中的剑砍了过去。
“铛——!!”
李君羡手中的剑直接被砍成两截。
李承乾的脸色很平静,而周围的李世民与众臣,却彻底的傻了眼。
李君羡是谁,百骑司的统领,他用的剑能差到哪里去。
送给学生的剑,居然能斩断李君羡的剑。
天啊!!
一定是宝剑。
观礼的几万百姓,顿时哗然一片。
别的不说,光太子殿下授的剑,就是无价之宝啊!
李世民心里也挺震惊。大唐军队要是全部换上此种刀剑,那岂不是天下无敌!
虽说现在本来就无敌,谁又嫌弃刀斧更锋利。
不过台下几百人,观礼的百姓几万人,李世民可不想掉底子。
耍了一个漂亮的剑花,他将剑插回剑鞘。
“不愧是朕让高明铸造的贞观剑,果然没让朕失望。”
李承乾觉得他的脑袋有很懵。
老爹他什么时候,变得如此没皮没脸的。
还贞观剑,真尼玛不要脸。
原本还想让老爹讲两句,看来还是算了,天知道他会搞出什么幺蛾子。
用鄙夷的眼神看下老爹,李承乾朗声道:
“受剑仪式开始,升龙旗,唱军歌!!”
随着李承乾话音落下,大唐龙旗在高亢嘹亮歌声中,缓缓升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