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候就有一个记者说:“那请问方墨先生,为什么你当时会出现在谢辰的案发现场呢?根据警方的记录,当时应该是深夜,你不觉得这非常不合常理吗?”
方墨点了点头:“确实是不合常理,因为是我跟踪谢辰过去的。”方墨这话一出,下面立刻哗然,然后方墨接着说。
“但是请你们考虑一下,我是跟踪他,但是不是为了杀他。所有人都知道我和他有矛盾。而且可以说他进监狱,和我的举报也有脱不了的关系。”
“所以你们想象一下,如果我在南都的街上,突然看到了本来应该进监狱的他,像没事儿人一样开着车在路上走。如果是你们,你们会不会想跟踪一下,看看他到底要干什么?到底要去哪?”
“而且我当时除了我自个人以外,还有很多的工作人员。当时我们的想法就是看看他到底去哪儿,他到底是逃狱呢,还是又被人给放了出来?”
“大家要知道我们是为了法律的尊严才去跟着他的,而且说实话,我根本没有杀他的动机。我们的矛盾最多就是争风吃醋这个阶段。而且他恨我比我恨他更多。所以我跟踪他的意思只是想让他能够再次进监狱,根本没有必要杀他。因为其实他除了抢过我一个前朋友之外,他再也没有对我造成过任何实质性的伤害,所以光是杀人动机这一点就完全不成立。”
下面有记者又问 :“那请问您当时既然一直跟着他,那肯定看到凶手了。既然您说您旁边还有很多人,而刚才谢小姐又说凶手是个女人。难道您这么多人都没有办法当场把凶手抓住吗?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方墨这时清了清嗓子说:“这是个很长的故事,请让我先喝杯水。”方墨喝了一口旁边的矿泉水又说。
“首先我不知道咱们下面有没有跑娱乐新闻的记者,或者说的不好听一点就是狗仔队。如果你们跟踪过明星或者跟踪过别的人的话就知道,跟踪人是不可能跟的很紧的。”
“因为你会怕被他发现。而当时我们从市中心跟着他的车一直跟到郊外要跟几个小时。如果我一直跟的很近,他就会一直看见有一辆车跟在他后面,他就会起疑心。那我们就没办法再跟了。”
“所以最后的结果就是我们跟一跟停一停,又怕他发现。所以基本上是跟一段我们就要停一停,然后再多绕一些路,才能再找到他的车。”
“所以你们想的是,我一直带着人跟在他的身后,然后呢看他到了一个房子里,我们就应该一哄而上去把他抓住。没抓住,所以很可能凶手就是我。”
“但是真实情况是我们在跟踪他,但是为了不被他发现跟的很远,然后又走走停停。结果最后突然找不到他了,车绕了好多个圈儿,做了好几条小路才找到了他的车。然后因为他车旁边有个房子,所以我们推断他进了房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