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类人才,她留不住,便只能杀。
莺歌察觉到她起了杀心,便答应为她办事,说是只要她为他找到世上他的最后一个家人,他便效忠于她。
他说的神情恍惚又悲婉欲绝,枫妄卿却一字不信。
她面上不显,笑着微微一颔首。
毕竟,一个为了活命能在异国他乡待了数十年的人,怎么可能会为了那半点血缘之情留在随时有可能会杀掉自己的人身边。
枫妄卿命他造尸,他便义正言辞的说得是沉湖几日的尸体。因为只有在湖底泡过至少三日的尸体才会变得肿胀不堪,若是普通的尸首,藏不住他的身体。
枫妄卿好整以暇的望着他,“不能造个支撑尸首的支架吗。”
莺歌满脸无辜,“陛下,腐肉贴近皮肤才能更牢固更自然。”
枫妄卿当然知道他在框她。
他不过就是想藏在尸首里,趁着出宫埋尸时逃之夭夭罢了。
所以在那宫人申请当日出宫时,她派了一支暗卫随行,紧跟在其后。
说是护送尸身,实则是看守莺歌。
果不其然,在那宫人昏倒后莺歌从土坑里爬出来拔腿就想要跑。隐藏在暗处的暗卫们便在那时现身将他捉拿,将人敲晕后重新丢回了地牢。
这也就是为什么莺歌完成了任务,也依旧只能蜷缩在角落中。枫妄卿再次见到他后既没挑明了要杀他,也没给他什么好脸色。
倘若他不跑,便不会再回这个地牢,而是住在枫妄娘为他准备的屋子,拿着赏赐给他的黄金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
对于这眉眼清秀的少年,枫妄卿心中只有一个念头。
要么留在她身边办事。
要么杀。
—
莺歌出生后就没有见过自己的母亲,父亲极其宠爱妾室,无暇顾及他。
他在五岁经历了家破人亡之祸,除他以外,唯一存活的就只剩腹中有孕的姨娘。
姨娘从前便处处针对他,环境艰苦,腹中又有一个孩子,她自然不愿意再带个累赘拖身,莺歌便只能流落江南街头。
江南遍布男怜馆,他因生的好看,多次被抓入馆中。又因年纪尚轻,馆员有意培养成富贵人家中的通房男宠,便没有强行逼他接客。
他装模作样训练了没两日就逃出了男怜馆。
可逃离了江南,他便也没了落脚之处。
江南外没有衔接之城,只有望不到底的树林和一条看不到尽头的道。
他宁愿藏身于树林间,也不愿意再次被抓回男怜馆。
先帝即位时常与秘尔王有来往,一是害怕秘尔强攻玄安,二是商讨联姻之事。秘尔国的马车经常出现在京城街道,返程之时总要经过江南,年少的莺歌便是在那时被秘尔使臣带回了秘尔国。
而使臣捡他的原因无他。
莺歌从小就生的眉清目秀唇红齿白,人又机灵,瞧见了那一辆辆精雕细琢还宽敞无比的马车钻入树林,他佯装站不稳,抱着随行的侍卫便不撒手了。
探头的使臣问,他便说自己是秘尔人,被丢弃于秘尔与玄安交界处的一条小河中的摇篮里,他想回秘尔寻亲。
于他而言,他只想活着。
至于在什么地方活着,并不重要。
使臣将他带回了秘尔国,准备放他于街头时,看着浑身散发着富有气息的使臣,莺歌思索一番,当即便昏倒了过去。
如他所愿,使臣留下了他。
莺歌留在了使臣的府邸,平日里就只用干一些轻活,闲来无事便翻墙溜去街头,他也就是在那时遇见了教他易容术的老头。
一晃就是十年。
使臣因办事不当被革除官职,随后遣散家奴返乡养老。
莺歌本就没有奴契,属于自由身。但没了使臣收留,他只能继续风餐露宿、流浪街头。
为了谋生,他在看见城墙上的赏金通缉后,便按照通告上画着的脸造了一身皮肉。
虽说做的栩栩如生,但终究是假人。
好在他灵机善变,将他造出的逃犯五花大绑了起来,审判官询问,他便答这逃犯是晕死过去了。
莺歌靠着大笔的赏金游走在秘尔国,每出现在街道上就是另外一张面孔。
只是真的假不了,假的也真不了,一副毫无生机的皮肉总会令人心生疑虑,好景不长,他也成了通告上的通缉犯。
当他想要偷渡回玄安国时,因身形相似被大批侍卫包围,为首的男人用锋利的刀刃抵着他的喉咙,男人目光如炬,观察他的脸半晌后亲手撕开了他脸上的那一张面皮。
男人没杀他,而是将他带进了秘尔皇宫。
他对莺歌说,留下便是荣华富贵。
这两年来,莺歌便用他学以精湛的易容术为男人做事,后来秘尔内乱平定下来,男人将他派给了一个面上留疤五大三粗的男子。
莺歌便结识了一群死侍,那男子将他们组成了一个戏班,又请了年长的师傅教他们唱戏。只是其他人如何也唱不出戏曲的韵味,只有天赋异禀的莺歌张口便能学。
于是流连人间的莺歌有了名字。
但他从不在乎自己有没有名字,亦或是这世间有没有人在意他。
于他而言,他只想活着。
至于在哪活着并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