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郡主?你以为那粉色的营帐当真住着郡主?这大魏帝以为孤是那么好糊弄的?这么明显的诱饵,孤才不上当!”
“殿下,您的意思是?这大魏帝故意弄一个粉色营帐出来,引我们上钩?”
“这是自然,行军最为忌讳的,便是暴露主帅的营帐!这郡主这么受宠,那大魏帝怎么可能让她当真住在里面?不过是障眼法罢了!”周瑾言十分自信。
几位副将听了,连连称赞:“还是太子殿下神机妙算,竟然能参透大魏的计谋,我等佩服!”
“过奖了,这不过是孤与大魏交手几次之后,得出的经验罢了!在兵法上,尔等还需多加学习,争取有更高的造诣。若个个都似孤这般熟读兵法,那大周也不会被大魏打的头破血流了!”
“臣等有愧!臣等定当熟读兵书,皆以殿下马首是瞻!”
周瑾言听了,心里头十分骄傲,他部署道:“待大魏的营帐离永中城不远的时候,便是我们动手的时机!他们绝对不会想到,我们会在他们以为最安全的时候动手!到时候,活捉大魏太子、活捉大魏郡主!”
“是!”
*
粉色营帐内。
今日是扎营的最后一日,明日起就要住进北疆中最富饶的永中城里了。
白漓漓正在收拾东西,白慕辰撩开帘子进来,见她手里捧着亮晶晶的首饰。
魏子湛当真是疼白漓漓,其中一箱是裙子,一箱是披风大氅、胭脂水粉,还有一箱,全是金银首饰。
这世界上,没有哪个女孩子不爱金银首饰的,而白漓漓特别喜欢亮闪闪的东西,所以一见到那一大箱首饰,心里便高兴。
“漓儿这么喜欢,却不见你戴。”白慕辰朝白漓漓走过来,低头看着她圆圆的脑袋。
白漓漓平日里的装扮极为简单,不会有过多的挂饰。
“漓儿怕弄丢了。”白漓漓十分遗憾地说道,“行军走的快,上回就抖掉了一只朱钗。”
“行军对你来说,的确是辛苦了。明日过后,便能入永中城,届时就不必随处扎营,也不用颠簸了。”
“漓儿不觉得辛苦。相反的,可以看看北疆的风光,那沙地一望无际,偶遇绿洲连绵,实在是很壮阔!漓儿此番出来,开阔了视野,当真体验了诗中所云的实景。”白漓漓抬起头,睁着大大的眼睛,乖巧地说。
说完,她补充了一句:“辰哥哥,你说过要带我见识入阵曲的用法的,可不能把漓儿放在永中城里,你们自己去打仗哦。”
白慕辰听了,便点点头:“好,我答应你。”
“嗯!”白漓漓兴奋地说,然后继续低头细数她那些亮晶晶的首饰。
入了夜,白慕辰照例在白漓漓的营帐里守着。
这些日子,他的营帐搭在白漓漓营帐的左侧,太子的营帐搭在白漓漓的右侧,可以说,这个粉色营帐是军中最为惹眼的地方,也是最为重要之地。
白慕辰每夜都循例给白漓漓念兵书。
因军中实在找不到什么旁的书,所以白慕辰便给她念兵书。
一开始以为白漓漓会觉得枯燥,没成想,白漓漓听的津津有味。
再后来,白靖安和陆晔书也时不时过来蹭一蹭,再再后来,魏谦也来了。
所以,粉色营帐内,经常会看到这样一幕,白漓漓坐在正位,白慕辰坐在她左侧给她念书,白靖安、陆晔书坐在白漓漓右侧,而魏谦则搬了张椅子坐在白漓漓的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