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我这人啊!就是心太善了,我看不得你这样,我也体谅你的难处。这样吧,我给你指一条明路,走不走就看你的了,行吗?”
此时的李小三,已经变成小铜钱案板上的肉了,所谓的“明路”,他根本没得选,不走也得走。
小铜钱先是拿走了李小三手上的四块大洋,这样一来,李小三的债务就只剩下一块钱了。然后,他又拿出一份合同,让李小三签字。
李小三虽然当了一辈子王八,但通过那些“连襟”,还是认识了不少字。他接过合同一看,好像这份合同对自己还算是友好。
合同规定,小铜钱自愿借给李小三现洋三块。李小三分十期还清,每期三天,折合现大洋0.33元。合计本息三块三。
“我签……我签……能剩下两块钱,我还能缓过来……”有气无力的李小三点头答应。
“慢着!不着急,我这还有另一份有关合同解释的备忘录,你再看看!”小铜钱说着话,又给李小三递过来一张纸。
李小三一看这张纸,原本已经松弛的神经再次绷紧,他全身的血都凝固了。
“备忘录”规定,李小三必须用自己的房产作为抵押,如果三十天内不能按时全额还款,小铜钱有权将李小三的房产变卖,所得钱款冲抵债务。如果还有剩余,会将剩余房款交还给李小三。
除此之外,“备忘录”还规定了李小三所借欠款的“用途”。其中一块钱用于偿还之前的欠款,剩余的两块钱要“赏给”小铜钱的手下人。
之所以要“赏次”手下人,道理很简单。他们殴打李小三太辛苦了,要用钱买点儿酱牛肉补一补身体,买酱牛肉的钱自然是要李小三出的。再说了,他们还给小梅留了几个窝头呢!那也是钱啊!
换句话说,李小三签下这份合同之后,一分钱都拿不走不说,还把自己的房子押给了小铜钱。
李小三本不想签字,但看了看身边凶神恶煞的“衙役”们,他深知没有任何办法,也只好痛哭着拿起笔,在“合同”和“备忘录”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旧时代高利贷的规矩:合同一式二份,放贷人和借贷人一人一份。备忘录只有一份,归放贷人所有。】
李小三拿着一份所谓的“合同”,失魂落魄的回到了家中。他抱起孩子痛哭流涕。懂事的小梅知道爷爷遇到了巨大的难事,她深深地扎进李小三怀里,安慰似的抱着李小三。
原本那些嘲笑李小三的邻居们,此时也好似良心发现了一般,他们纷纷给李小三送来了吃的喝的,大伙儿甚至还给李小三凑了半块大洋。
李小三和孙女小梅吃了饭后,便一个人坐在屋外的台阶上发呆,他要想办法赚钱啊!也没有什么别的办法,李小三除了去码头当苦力,又能干什么呢?
码头苦力一天的收入有一毛钱,三十天下来,刚好是三块钱,再加上邻居们给凑的半块大洋,好像还债并不是那么绝望的事儿。
李小三看着邻居们送来的窝头,心情稍微好了一些,他琢磨着:只要自己和孙女这个月艰苦一些,这一切烦恼都会过去的。
但高利贷的人真的只是想坑李小三三块大洋么?
命运会这么轻易的放过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