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1:“这次什么事?”
警察2:“打人。”
警察1:“打失主?”
警察2:“不是,打了几个男的,并且不熟,上去就把人打了一顿,没说原因,几个大男人打不过一个女的,伤的也不重。”
众警察有些搞不懂。
厌黎其实进度已经完成,送她进来的就是被打的人。
很快,她又出去了。
然后又进来了。
这次她进度故意让人发现,又被送进来了。
警察1:“又怎么进来的?”
警察2:“又打了那一群人,还故意藏路人东西,让路人着急被发现。”
警察1:“偷东西?”
警察2:“不是,就放在路人身边的视角盲区,路人左边找,她就悄悄放右边,右边找就放左边,站起来找就放其他人旁边,监控里就这样,主要还是打人进来的。”
众警察:多损啊!
看守所回荡着歌声,狱友们一度怀疑人生。
众警察终于懂了,这就是恶趣味的爱好,是在放飞自我。
俗称有病。
众警察:果然应该送精神病院。
但是人还是被放出去了,这次过了一个月,又被送进来,同样的配方同样的味道。
不过这次打人有些远,一群人躲的远远的又被找到,然后挨了一顿毒打。
然后人被放出去,又进来又出去又进来,一群人躲那里都被找到,包括乡下和外地。
如果逗人只是道德问题,那么打人就是寻衅滋事。
警察冷冷道:“寻衅滋事罪……多次!被认定后会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可能会被并处罚金!”
厌黎看着最后的进度道:“他们冤枉我。”
警察继续冷着脸道:“他们怎么冤枉你了?”
“他们跟那个女的一伙的,就是敲诈勒索,不信你问他们!”
众警察:问谁???
然后一群人自首了,看见厌黎一抖,感觉骨头痛,实则是灵魂之痛。
“警察叔叔抓了我们吧,我们有罪!”
然后一群人被暂时关在看守所,包括厌黎。
因为这次不是打人进来的。
“人生最大的悲剧,莫过于失去自由,人生最大的痛苦……”
“铁门呐铁窗铁锁链,手扶着铁窗外,望外边……”
念完后,开始唱,一直重复着,累了就喝口水休息一会儿继续唱。
这水,还是因为怕她嗓子干哑,唱的难听给的。
一群敲诈勒索犯,听了整整一个星期,同时听着唱歌的声音,唱了多久,就感觉骨头痛了多久。
应该说是幻肢。
别人挨打,招招到肉,他们挨打,顿顿到灵魂。
实惨……比一击毙命还惨。
看着一群人的惨样,厌黎没有一点诚意,在心里道歉:骚瑞啊,当人这么久,依旧木有人性。
鉴于厌黎被冤枉,警察给了最后一次机会,没说连续寻衅滋事这件事,临走前警告下次进来就是监狱,而不是看守所。
不过没有下次了。
真有下次,厌黎也不会用这个模样,换个身份又是第一次进局子。
这么久了,警察依旧不知道厌黎叫什么,哪里人,因为她嘴闭的非常紧,还油盐不进,没脸没皮天不怕地不怕。
掰手测指纹,首先得把手掰开,每次一靠近,她就叫警察用刑,监控都不知道她的来处。
也没犯大错,又不能用刑,这事不了了之。
因为厌黎的易容已经炉火纯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