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子千走了,估计是去云游四海。
如今这个小院就剩叶凡一人,他突然感觉有些空落。
不过习惯也就好了。
“叶凡哥哥!”
“叶凡,我们来看你了。”
……
香儿和村里的孩子们推开院门入内,让本是孤寂的小院瞬间热闹了起来。
他们在院子里打闹,玩耍,把这儿当成自己的家,非常的开心。
叶凡是孩子王,是他们的头,看到这场景,他心里倍感温暖。
距离李强上面的人前来兴荟镇还有不到几天的时间,为了揪出凶手,为了报仇,他必须要去一趟。
前面充满着未知,可能这一去就再也回不来了。
这几日时间,他就好好待在村子,多陪陪孩子们。
————
时间恍惚,一个礼拜的时间眨眼间就流逝过去。
兴荟镇,位于村子偏北方,大概一百公里左右,人口超过万人。
也是周边几个村子的中心地带,相对比较繁华。
特别是逢闹市和过节的日子,周围村子里的人都会往那儿去赶集。
叶凡每年都会与叶子千去上几次,对那儿已经相当的熟悉。
镇子中,仅有一家酒楼,处于镇中心位置。
叶凡隔天夜里就已经抵达了这儿,开了一间房住了一晚。
此刻,太阳挂在高空,火辣辣的洒落大地,正是一天中正热的时候,也是最为热闹的时候。
叶凡坐在酒楼二层靠窗的位置,要了一壶茶水,在这儿已经坐了大半天。
这段日子,他一直在观察酒楼进进出出的人,还没有发现让他可疑的人。
都快打起了瞌睡。
就在此时,一个头戴斗笠的男子出现在酒楼一层,瞬间吸引了他的注意。
这是一个高大且强壮的男子,身穿黑色的衣裳,手中提着一把剑。
因戴着斗笠,叶凡无法看清他的真容,
他唯一可以肯定的是,此人身上杀气很重,那把剑定沾染过不少的鲜血。
这是他常年与野兽打交道所领悟出来的独特本领。
斗笠男随便找了一张靠墙角的桌子坐下,店小二马上笑迎迎的走了过去。
“客官,好久不见,这次需要吃些什么?”
“老样子。”
斗笠男随手扔给店小二一粒碎银,小二笑的合不拢嘴,也许这是他每次都所期待的场景。
没过多久,一桌子好酒好菜就都盛了上来。
“客官,您慢用!”店小二点头哈腰,退了下去。
斗笠男并没有动筷子,而是安静的坐在那儿,似乎在等待着什么人。
叶凡从二楼下来,径直走到斗笠男旁边,在他对面坐下,拿起桌子上一块大猪蹄就开啃。
斗笠男抬头,斗笠之下露出一双锐利的双眼。
他认真的审视着叶凡,对这个不速之客有些生气。
“小子,你是不是走错地方了。”
叶凡吃的很香:“我在楼上看了你大半天了,点了一桌子好菜不吃,可浪费了,我就下来帮你消耗一些。”
“你是不是找死?!!”斗笠男似乎想要发作又强行忍住了,叶凡表现的如此淡定,让他不能小瞧。
“吃你点东西就要杀人,这么小气,那就算了,还给你!”叶凡将啃到一半的猪蹄随手扔向斗笠男。
斗笠男拔剑,将猪蹄砍成两半:“小子,你是不是来找茬的?”
“吃你点东西就想杀人,我看你倒像个找茬的。”叶凡嘴角一抽:“不过我今天心情好,不想和你计较。”
说罢,他转身欲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