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眼见李灏的脸色有些难看,段云接着说道:“其实咱们深圳之前不也开发过商品房吗?我现在住的东湖丽苑,不也是私产的商品房么?”
“那个不一样,当时东湖丽苑的土地是和港商共同开发的,也得到了咱们广东省省高官的许可,咱们出地皮港上出资金,用的是贸易补偿的方式获得的开发资金,那是为了吸引外资和港商才搞的这个房地产项目,当时的情况很不一样,是有多方面考虑的……”李灏一脸的严肃,只听他接着说道:“房子确实是私产的,但土地是国家的,产权是50年,到期后,国家是可以收回这片土地的。”
李灏对于当时深圳开发东湖丽苑的事情是了解到一些内情的,因为当时深圳特区刚刚开始进行开发,国家给的资金太少,不足以完成特区的开发任务,但如果仅靠深圳当地政府的财政拨款的话,根本就是杯水车薪,所以对于深圳市政府的一些“擦边球”行为,也只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其实也是一种无奈。
“李市长,既然土地始终是国家的,那就不算出售土地,只能算是长租,既然如此的话,为什么咱们深圳这边不能提供50年租期的商用土地呢?”
段云其实是在偷换概念,起码租要比卖好听一些。
实际上后市的商品房一般都是70年土地使用权,厂房是50年,公共设施是40年,所谓的永久产权房,也只是指的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但是土地到期后一般都会自动续约,几乎是相当于永久的拥有这片土地的使用权。
段云一直以来都有个计划,那就是想在深圳拥有一片自己的土地,当然他不是为了盖房卖房,而是想修建一个类似于华强北那样的大型电子批发市场,另外他还想修建一座大型的研发中心,将全国乃至世界各地的顶尖专家都聚集在这里。
段云现在虽然身家数千万,但是却没法买地盖房,因为当时深圳就根本没有地皮出售,而且出售土地这本身也是违法的事情。
事实上,一直到1987年12月1日的时候,700多人的会场坐的满满当当,时任*********李铁映,时任国务院外资领导小组副组长周建南,时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洪儒等领导,还有17位市长,60多位国外的记者来到现场,亲眼见证了中国首次公开拍卖国有土地使用权。
而正是因为这一次土地拍卖,直接促成了宪法的修改,到88年4月12日,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关条款,将原来宪法中“禁止出租土地”的条款删去,明确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正是因为段云对这段历史有着先知,所以今天面对市长李灏的时候,他也敢于直言提出这个建议,说到底,段云还是希望能够通过市长李灏,提前获得深圳市政府土地拍卖的事情,争取成为第1波吃螃蟹的人。
要知道当初中国第1次土地拍卖的时候,价格只有区区的525万,如果放到后世,这个价格只能在深圳买一套房,而现在却可以买来一片土地,足够盖起一个小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