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清许就呆呆地看着众目睽睽之下向她走过来的陆涵,手里的红玫瑰鲜艳夺目,男人一手抱着孩子一手抱着花的样子,有一种让人无法抵御的魅力。
玫瑰花束递到跟前时,顾清许微愣了愣,接过了花束,“今天又不是什么特别的节日,为什么要送我玫瑰?”
为什么要送这一束红玫瑰?
大概是十一年前有人告诉他,红玫瑰的花语是滚烫炙热的爱,那时候他就想送给顾清许了。
还记得第一次见顾清许的时候,是在一个盛夏,还清楚地记得那个午后蝉鸣声声,阳光透过树叶斑驳,他在英语课上瞌睡一阵接着一阵,却是睡不着。
他因为身高偏高,坐在最靠窗的位置。窗下面就是操场,此时传来一个女孩子叽叽喳喳的声音,在跟身边的同伴讲着偶像剧里面的情节,还兴奋地说,要是自己能遇到像是偶像剧里面一样那么完美的人就好了。
大概她们是上体育课,所以整整一节课都能听到那个女孩跟同伴讨论的声音,整整一节课,他都没睡着,却不觉得聒噪。
临下课时分还特意在起立的时候往下看了看那个说话的女孩,穿着干净整洁的校服,头发高高绑起马尾,还爱笑,一笑两个眼睛就眯了起来,像是一只小豚鼠。
年少时候的喜欢好像就是没有什么缘由,好像就那么一眼,就怦然心动,然后喜欢了一辈子。
那时候青春年少,有人在宿舍底下给喜欢的人用红玫瑰摆成心形表白,他下意识想到的就是有一天,等他有能力承担起男人的责任时,他也要给顾清许送。而这一等,就是十一年。
年轻的时候,总喜欢等,一直觉得有无数的明天,无数的以后,总觉得能等到“有一天”,能继续完成未完成的事。
可事实上,有些东西有些人错过了,就是永远。而他十一年前想要给顾清许送的红玫瑰,现在用了将近十一年的时间才送到顾清许手里。“高中的时候就想送给你了,迟到了十一年的,你喜欢么?”
听到这一句话,人群像是开水一样沸腾了起来。
十一年,那是什么的一个概念。
谁都有青春,谁都有心底里面藏着的那个爱而不得的人。自己得不到,看着别人如愿以偿,也是一种寄托。
人群有一个人开始大声喊,“祝99!!”
然后一大群人跟着喊,“祝99!!”
震耳欲聋的声音里,顾清许红着眼点了点头,“喜欢。”
这边,浓情蜜意。
而不远处看着这一幕的许一凡,就那么眼睁睁看着顾清许幸福地接过那一束价值一万的传奇玫瑰,对的。价值一万,刚才他跟陈倩倩逛商场的时候陈倩倩就是看中那一束玫瑰,一问一万块,吓得他都不敢多留,拉着陈倩倩转身就走。
而这个男人却是眼都不眨地买给了顾清许。
许一凡又一次觉得自己被比了下去。
周围一波又一波祝99的起哄声中,许一凡眼睁睁看到顾清许接过红玫瑰,那张笑得幸福无比的脸,刺得许一凡眼疼。
见不得顾清许幸福,那样会让他觉得挫败不已。
陈倩倩却是越看越是羡慕,为什么好男朋友都是别人家的,想着许一凡穷酸抠搜的样子,觉得要不是看在对方有房有车没带拖油瓶的份上,她才不嫁,想想就不免阴阳怪气地说了句,“你看看别人家的男朋友怎么样,然后再看看你怎么样。今天是我们领证的日子,你一束花都不舍得给我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