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出发静月城,梁队长,你先带人过去。”
明珠说罢,对演武场上的潘大郎说道,“可还好?”
潘大郎深吸一口气,撑着长刀站直了身子,“草民无碍。”
“据我所知,普通士兵所练的剑法枪法,都是最直接的克敌招数,而你的刀法很完整,想来你归家之时,已不是普通士兵吧?”
潘大郎有些意外,“城主慧眼如炬。”
他离开霍家军归家时,是一名百夫长,所以才有机会学习军中刀法。
“我有一位堂哥,也加入了霍家军。”明珠声音平缓,“便是我二哥,也想驰骋沙场,做一名大将军。”
沈长佑“……”
说话就说话,提我作甚?
然后,明珠的话让在场的人都意外了一下。
毕竟,沈家是耕读之家。
见大家都看着自己,沈长佑清了清嗓子道,“咱们大庆四面环敌,我只不过想效仿那些英雄前辈们罢了。
试问,哪个热血男儿年轻时,没有一颗忠君报国之志?
可惜我还未到参军年龄,不然我早提剑报名去了。”
“二公子高志,我等望尘莫及。”
明珠见李文书和六房掌事要拍彩虹屁,赶紧抬手往下压了压,示意他们别说话。
“若要论英雄,潘大郎也算一个,为何?”
明珠看着他们,缓缓说道,“因为这世上,本无英雄存在,有的只不过是一个个挺身而出的平凡之人。
那些在战场上厮杀的士兵都是英雄,没有他们的牺牲,便没有我们今日之安宁。”
李文书动容道,“生在和平,长在和平,是我等之幸。”
其他人没吭声,心里却是翻腾的。
潘大郎内心触动,觉得小城主不简单。
上兵伐谋,攻心为上。
单是这翻英雄言论,他已被收买了。
“潘大郎,你将最好的年华献给了疆场,归家之时,韶华不再,那段沙场岁月,应该是你此生最难忘的时光吧?”
潘大郎动容应道,“是。”
浴血沙场,生死相依,无论是哪种,都忘不了。
“你这刀,有些锈了,应该很多年没用了吧?”
“草民归家之后,这把刀便没了用武之地,直到昨日,衙差去家中传信,让草民来镇衙,草民这才将它带出来。”
“这把刀,曾经砍敌首,退敌军,你今日选择带它出来,说明你心中仍有热血与信念。”明珠突然严肃起来,“潘大郎,本城主郑重问你,是否愿意为羲和城发挥余热?”
全场一片肃静。
大家的目光,全部聚集在潘大郎身上。
有人好奇他接下来的动作,也有人觉得他很幸运,得城主青睐。
明珠静静的看着潘大郎,不急不燥。
万众瞩目中,潘大郎郑而重之的躬身,“承蒙城主不嫌弃,潘某甘愿犬马效之。”
“好!”明珠大喜。
“恭喜城主。”
李文书和六房掌事连忙道喜。
明珠心情不错,笑着对潘大郎说道,“给你两天时间安排家里的事情,两日后,准时来衙门报道。”
说完这句话,明珠转身离开镇衙。
沈长佑和沈长岳紧随其后。
林捕头捂着肚子,来到潘大郎面前,爽朗一笑,“潘兄,恭喜了,往后咱们就是同僚了,日后切磋,可要手下留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