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程暮将光头男的尸体踢下悬崖陡坡的同时,刘东平发问。
程暮一边处理剩下的镰刀男尸体,一边说:“没什么,这两个东西摆在路中间,怪挡路的。”
“确实,有碍观瞻!”刘东平咬着牙说道。
处理完尸体以后,程暮还是有些不放心,他用脚踢了一些泥土,将地上的血迹掩盖。
随后,他又跑回林晓晓身边,问道:“怎么样?现在还难受吗?”
林晓晓微微摇头:“好多了。”
听见这话,程暮悬着的心终于放下。
林晓晓毕竟还是一个丧尸。
血液,特别是人类的血液,对它们有着无与伦比的吸引力。
林晓晓刚才的反应,应该就是那两人的血,勾起了她身为丧尸内心最原始的欲望。
吃人的欲望。
太危险了!
程暮一边整理着行李,一边转头看向刘东平。
这要是林晓晓在刘东平面前露出本性,那程暮可不知道该怎么收场。
整理好行李以后,程暮宣布继续开路。
泰乐还是由刘东平背着,程暮则拉着傻驴子和林晓晓走在后面。
当路过“案发现场”的时候,程暮有种很奇妙的感觉。
不久之前,这里刚刚发生过命案。
不久之前,这里还躺着两具尸体。
然而现在,一切的痕迹都已消失。
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般。
丧尸末日,人命如草菅呀。
程暮心中感叹着,看向了一切的源头,黄粮。
此时,这条傻狗已经完全没有了一开始的欢脱模样。
它就像是犯了错被家长混合双打之后的顽皮孩子一般,紧紧跟在程暮身边,满眼的委屈。
气氛似乎有些压抑。
程暮不喜欢这样的压抑。
他清了清嗓子,道:“想不想听我唱歌?”
刘东平点点头:“好呀。”
林晓晓道:“都依公子。”
刘泰乐:“嘎嘎呀!”
傻驴子:“嗯呐。”
黄粮:“汪汪。”
当身边的所有生物都发表完意见之后,程暮唱道:
“越过山丘,虽然已白了头。”
“喋喋不休,时不我予的哀愁。”
“还未如愿见着不朽,就把自己先搞丢!”
刘东平用力摆手:“算了吧,算了吧,”
林晓晓外露的嘴唇满是尴尬:“确实有些不太合辙押韵呀。”
泰乐道:“呵呵。”
程暮转头看向了黄粮以及傻驴子。
这两畜生和程暮凶狠的视线对视之后,低下头默默行走。
黄粮更是尾巴夹紧。
程暮抬头道:“不是,我唱的这么难听吗?这首歌叫《山丘》,很好听的。”
刘东平道:“不是一般的难听。”
“嘿,你这小丫头!”
男人,怎么可能轻易认输呢?
程暮扩张胸腔,开始呼吸。
唱歌,呼吸很重要,刚才的《山丘》肯定是因为没有呼吸,所以产生了影响。
“来来来,我再给你们唱一首我的成名曲!《曾经的你》!”
“曾梦想仗剑走天涯。”
“看一看世界的繁华。”
“年少的心总有些轻狂。”
“如今你四海为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