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导笑着走上前接过相机,取景器里的两人,女孩微笑着看相机镜头,男人的脸是微微侧着的,他的手正停留女孩的发顶,帮她整理被风吹乱的发丝。
这个场景,非常契合那个词,叫“天生一对,璧人一双”。
今天这一整天,温瑜的手总是无意识地摸上那枚钻戒,最主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它实在太大太惹人注意了,巴黎的扒手,是全球闻名的,又多技术又好,稍微一个不小心就会被人偷走,要是弄丢了,把她卖了也赔不起。
晚上回到公寓,温瑜就赶紧把它摘下来收进了盒子里。
傅时清洗完澡出来,就发现她手上的戒指不见了。
他问:“戒指呢?”
温瑜说:“被我收起来了。”
“怎么不戴着,不是说好不能摘下来么?”
温瑜的手指已经快形成肌肉记忆了,此刻正无意识地来回抚摸光秃秃的无名指,她说:“那颗钻石太大了,戴着又沉,而且我怕弄丢了。”
傅时清愣了下,没想到是这个原因。
“那明天我带你去挑一个小一点的。”
温瑜笑了下,“你是一定要弄个戒指套我手上是不是?”
“对,你名花有主的事情,必须昭告全天下。”
温瑜故意反驳他:“你又不是古代的皇帝,还昭告全天下。”
傅时清轻哼了一声,“就那个意思,明天就去挑,你也给我挑一个,咱俩戴一对。”
温瑜问:“随便我挑吗?”
“嗯,随便你挑。”
第二天,傅时清带温瑜去了巴黎最大的一家珠宝店。
店员一看到他俩,就热情的迎了上来。
温瑜看着橱窗里琳琅满目的戒指,眼睛都被耀眼的光芒给晃到了。
店员给他们介绍了好几款,温瑜试戴了一遍,都不是太喜欢,傅时清也是。
温瑜的视线不断地在各枚戒指上扫过。
最后,落到一对比较偏角落的戒指上。
她示意店员把那对戒指拿出来,这对戒指相对前几对来说,要素雅许多,是一对素戒,外圈只有一个“∞”的符号,在古希腊里,代表无限的爱。
店员说,这对戒指的内圈,还可以刻上佩戴者的姓名。
温瑜看向傅时清。
他说:“喜欢这个?”
温瑜点点头,嗯了一声。
傅时清看了眼,觉得也挺合他眼缘的,便敲定下来。
他们很快就要回国了,这对戒指的刻字需要好些时日,傅时清留了地址,等刻好字,戒指会直接被空运回国内。
出了店铺,两人沿着街道一起慢慢散步。
比起前几天刚到达巴黎的状态,他们此刻的心态都或多或少发生了一些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