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清晨惊疑不定地望着沈墨的手。
此时沈墨的手恢复原状,看不出异常。
“你没事吧?”
沈墨关切地问。
“没事。”
宋清晨咬牙,脸涨得通红。毕竟他使坏在先,说出来不好听。
沈墨疑惑,很显然,宋清晨就不是一个合格的保镖,郑永仁怎么会雇佣他?
郑思怡、唐芊芊一起走过来,还有一蹦一跳的兔子。
捣药靠近后,似乎吓了一跳,躲在唐芊芊脚后跟,探出身子望着沈墨。
沈墨一想,便明白了,“呦呵,鼻子真灵,你是披着兔子皮的狗吧?”
他身上还残留着月狼的气味。
沈墨一把抄起兔子,“有五斤了吧,这才两个月不到,增重了快一倍……挺肥美的,麻辣还是干锅?”
兔子心下大定,“这话说的,是主人的味儿,没错了。”
“别吓唬牠。”
唐芊芊咬着嘴唇,嗔怒瞪了沈墨一眼。
“记住这个味没?”
沈墨问捣药。
兔子点点头。
“去玩吧。”沈墨拍拍兔子。
唐芊芊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型遥控器,按了几下,一辆大小10:1的电动敞篷车噌噌噌开过来,停在唐芊芊脚边。
兔子爬进车里,从储物格取出一副墨镜,戴上,自个开着车慢悠悠走了。
沈墨摸着下巴,也许报告可以让兔子帮忙写?
车中的兔子打了个寒噤,感觉有什么不好的事即将降临。
唐剑锋早习惯兔子的妖孽,郑永仁却看得目瞪口呆。
而宋清晨则眼睛一亮,一丝贪婪闪过。
沈墨如今身前吸血鬼与狼人的能力,感知相当敏锐。
猛地看向宋清晨。
老实说,他可以容忍宋清晨的冒犯,顶多恶作剧式的回击一下。
但对兔子动了贪念?
沈墨绝不容许。
嘴上虽然说着麻辣、干锅,但兔子……已经是家人了。
兼容吸血鬼魅惑和月狼野性的精神力量,如山岳般朝宋清晨压过去。
白日青天,宋清晨张了张嘴,下一刻却堕入无边的黑暗中,天空一轮皎洁明月高悬。
渐渐的银色月亮变成一只巨大的猩红的眼睛。
杀意,具现为百米刀刃。
朝他砍过去!
“啊啊啊!!!”
在旁人看来,就是沈墨凌厉看了宋清晨一眼,顿时宋清晨眼神变得迷茫。
一秒钟后。
宋清晨突然手舞足蹈,跌坐在地上,清醒过来。
他手脚发软,冷汗淋漓。
连直视沈墨的勇气都没有。
“滚出星城!”
沈墨不客气呵斥。
宋清晨颤颤巍巍站起来。
沈墨冷声道:“不想死就不要想不该想的事。”
宋清晨沉默片刻,朝郑永仁道:“郑叔叔对不起,我先回京城了。”
郑永仁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但能当上大家族家主,至少不是傻子。
“没关系,替我向你师傅问好。”
他说。
宋清晨踉踉跄跄离开,回头看了眼挽着唐芊芊手的郑思怡。
沈墨明白了,宋清晨一开始对他的敌意从而来。
不过,还真是肤浅的做法。
喜欢一个女孩,与其把心思花在情敌身上,不如多想想怎么让女孩喜欢上自己。
搞得没有沈墨,郑思怡就会和他一起似的。
电视剧里,细思最让人反感地是啥?
——和我比一场,输了XXX就是你的。
特么把喜欢的人当物品啊!
确实是爱情?
……
郑永仁此行目的,大概是求个心安。
沈墨道:“四圣兽不会搞连坐,何况郑叔叔一直以来十分支持四圣兽的工作。
但是勾连吸血鬼,在四圣兽的规矩中,是十分严肃且严重的事。非要定罪的话,‘反人类罪’、‘叛国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