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槽。”斯塔克咬着牙,“说得轻巧,要不换你来。”
沈墨伸出手刀,“要不帮你来个物理麻醉?”
沉默半晌,斯塔克道:“我觉得我可以……”
胸口处肉芽蠕动。
讲真,这场面让人不适。好在只持续了一分钟左右,碗口大的伤口长出了新的肌肉。若不是新生的皮肤颜色与周围泾渭分明,谁能想到之前胸口有个那么大的伤口呢?
“神迹!”外面的人有人近乎呢喃地说道。
“神迹。”
“神迹。”
“……”
越来越多的人 这么说,看向沈墨的眼神越来越狂热。
斯塔克摸着胸口,信心若狂。
其他人。
或许觉得胸口有个日夜发着白光的东西很酷炫,但是指甲缝扎了一点木刺有时就让人痛不欲生,胸口塞着碗口那么大玩意儿,不疼吗?
人类这种生物,不是所有地方都能往里面塞东西,尤其是原本没有口子的地方。
不仅如此,斯塔克试着活动了一下手脚,仿佛回到了二十岁那个时候,浑身有使不完的劲。
沈墨收起翅膀,打开房门,招招手,“那个……谁,麻烦进来一下,帮斯塔克检查一下身体。”
一群反应过来,看着沈墨的眼神非常不对劲。
这很正常。
天使就在眼前耶,就像粉丝见到了偶像。有人甚至想要匍匐在地上表达自己的虔诚。
沈墨早有准备。
催眠!
那些人便定定地站在原地,直到沈墨离开好一会儿才有人反应过来。
所有人面面相觑。
斯塔克检查完身体。各项指标表明,他的身体健康得令人艳羡。
不说手术室内外诸人的反应,科尔森在悬崖边上的露天泳池找到了沈墨,后者躺在躺椅上,旁边放着加冰的威士忌。
“感觉怎么样?”
沈墨没头没尾的说了一句,但科尔森懂。沈墨说的是手术室里的那一幕。
“我差点就信了,真的,就差那么一点点。”科尔森苦笑。
沈墨帮科尔森倒了酒,“不要慌,这不是没信吗?来,喝杯酒压压惊。”
科尔森一口闷掉整杯威士忌,冲掉口腔里的苦涩,让火辣辣的感觉顺着食道延伸到胃里。
感觉好了一点。
“那你是吗?”科尔森问。
“你不确定?”沈墨反问。
“是的,不确定……但必须不是。”科尔森的话似乎自相矛盾。
其实很好理解。
某富豪在乡下有栋别墅,只在每年度假住上一个星期,平时只有一个仆人打理。 富豪过来度假的那个星期,仆人的心中充满了恐惧和愤怒。
为什么?
因为住得久了,仆人产生了一种错觉——别墅是我的。
人类口中称颂“国度,权柄,荣耀,全是你的, 直到永远”,但是一旦神灵真的降临。
人类统治者的心态就像那个仆人。
害怕属于神灵夺走国度、权柄、荣耀……对人类统治者来说,最理想的神灵写在书里、画在墙上,或作为雕塑摆在人前。
这就是教廷为何对“天使降临”事件表现得如此踌躇。同样的,白房子那边也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