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微皱眉,沈墨拔出枪,对准倒在地上的史密斯就是一顿射击。
弹夹空了之后,似乎扔不过瘾,沈墨取下挂在腰上的手雷——最后一颗了。
“喂喂,小哥,手雷就过分了啊,留个全尸呗。”言语相劝的仍旧是雷。不过倒是没有出手阻止,这种情况下出手容易引起误会。
沈墨将手雷丢过去。
本该死得不能再死的史密斯猛地睁开眼睛,如同僵尸般上半身直挺挺坐起,顺便用手背将丢过来的手雷磕飞。
咻~
手雷落在雷脚下。
雷眨眨眼。这算无妄之灾吗?
轰!
手雷爆炸。
处于爆炸中心的雷屹立不倒,只是浑身鲜血淋漓。他只来得用双手护住脸。
“呼~幸好没有伤到这张英俊的脸。”雷讲话的声音很怪异。
韦斯利惊悚地指着雷的喉咙。
雷也察觉到喉咙的异样,摸索着扣出一块血淋淋的弹片。
这时雷身上冒出红色光芒。
那些流出体外的血液化为红雾,被伤口吸收。
扎进身体的无数细小弹片,在肌肉蠕动中,被排出体外。
仅仅一两秒。
雷的伤口全部愈合,连那间丑到爆的军绿色T恤都恢复原状。
显然,雷并不是自己说的那样,一个不值一提的大头兵。
扭了下脖子,发出“咔咔”声,雷目光一扫,冷冷道:“那个叫史密斯的家伙呢?”
不管是意外还是故意的,他可不是那种被人打了因为人没事就不计较的人。
之前被爆炸分散注意力,其他人这才发现,不仅史密斯不见了,连沈墨也不见了。
远处某个地方传来史密斯带着惊恐的怒吼:“你这个怪物!你杀不死我!”
然后就是一阵沉闷的殴打声。
连续殴打。
一开始,史密斯还中气十足。
十秒后,哼哼唧唧。
最后彻底没了声音。
沈墨从慢慢走过来,身上隐约有杀气。
韦斯利问道:“那个人呢?”
“走了。”
“走了?”
“对,走得很安详……需要我把你也送走吗?”沈墨开玩笑。
韦斯利连连摆手,“这个就算了。”
他又忍不住问:“他的防弹能力是怎么回事?难道穿了防弹衣。不对啊,不像穿防弹衣的样子。”
沈墨道:“他是穿了防弹衣,皮下钛合金防弹衣。”
“哦。”韦斯利懂了,某种黑科技.
至于是史密斯说他杀不死,那就真是天大的笑话。不过是层皮下钛合金,本质上还是防弹衣,只是轻薄便携,且覆盖身上大部分部位。
没听过穿了防弹衣就杀不死的。
沈墨一点地狱火把他烧成了飞灰。
杀死史密斯之前,沈墨读取了他的记忆。史密斯根本不是FBI的人,而是神意密会下属苍穹生物技术公司的杀手。